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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通知要求严防传销进校园

 
http://www.yunan.gov.cn                2007-09-06
 

本报讯 (记者 倪 泰)日前,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通知强调,各地要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

  通知说,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有些传销组织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不择手段地利诱欺骗高校学生,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引起了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关切。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机关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协助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做好涉及传销高校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工作。工商机关要继续发挥在打击传销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诱骗高校学生参加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三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将防止传销进校园纳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挤压传销组织在校园周边的生存空间。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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