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

您所在位置:工商局主导航条首页部门文件 》正文

云安县工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http://www.yunan.gov.cn                2007-09-24

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了8大工作任务和20项工作目标。其中,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牵头,其它7大任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20项工作目标中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的量化任务主要有3项:即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和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当前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检查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此项工作由登记注册股和企业监督管理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为实现“到年底前,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的目标,全县工商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检查和查处无照经营行动。

1.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工作。此项工作由登记注册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一是在登记注册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先证后照,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严把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经营范围要严格按许可证的经营项目核定,许可证的经营期限届满未能续期或许可证经营项目被取消的,应限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二是清查登记注册档案,历次登记注册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是否有效。三是校正和补录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和机读数据中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相关信息和重点监管标志,机读数据应当准确完整,电子档案与书式档案应当一致。

2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上门的检查办法,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排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对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要全部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核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发现存在主体资格方面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要通过与卫生、城管、街道(乡镇)等部门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对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职责范围要清晰明确,确保监管无盲区。

3结合云浮市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下半年专项行动的要求,乡镇政府所在地由工商所负责,县城由当地工商局负责,按属地监管原则,在9月份开展一次以小食杂店、小摊点为重点内容的查处取缔食品行业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4要通过划分片区,明确责任,并采取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后回查和接诉检查等各种检查方式,彻底查清食品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情况。

5对无照经营的小食杂店、小摊点,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罚款等措施的,态度要坚决,部署要周密,行动要迅速,确保查处取缔的彻底落实。

6对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者及无照经营者,以及相关的检查及查处情况,要全部录入业务信息系统,确保台帐齐,底数清,情况明。

此项工作由企业监督管理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二)集中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此项工作由市场合同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1为实现“到今年年底,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的目标,务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县乡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户实行统一台帐制度。进货台帐要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数量、供货地和单位、销往何处、销出数量、库存数等,台帐本由县局印制。二是由县局组织,基层工商所具体实施,对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进货台帐制度的底数,并对经营者进行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宣传,引导经营者自觉建立进货台帐制度。三是实行工商所分工包干,专管员分片包户,责任到人,逐户落实。凡发现未建立进货台帐制度的,要责令其在10月中旬前按规定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在10月底由基层工商所组织对本辖区自查,11月上旬县局组织再次检查,对拒不建立进货台帐制度的经营户,依照《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建立台帐制度,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的任务。

2为实现“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目标,务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进行认真摸查,按照“已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等制度完善”、“已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等制度不完善”、“未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三项分类,分别统计相应的市场数量,将后两类市场、超市确定为本次市场准入管理的单位。二是召开市场、超市开办者座谈会,讲明国家方针政策,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指出不按《特别规定》实施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对至今未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按照省工商局制定的“四种准入管理方式”、“七项准入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准入管理,重点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各购销台帐制度。四是对已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等制度不完善的市场、超市,要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五是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县局要做好监督和自查,并做好迎接市局的检查工作。

(三)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此项工作由市场合同股和经检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一是要发挥工商所、市场现有检测设备的作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日常抽检。二是为基层工商所配备快速检测箱等设备,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加强农药兽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三是要积极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行配备农产品快速监测设备,对市场内的农产品进行检测,落实责任制,把好入市关。

2.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此项工作由经检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要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测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加大监测的后续处理力度。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加强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包装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主要措施:一是加大食品监测和后续处理力度。县局将对中秋、元旦等重大节日应节食品组织质量监测,重点监测粮、油、月饼、米、面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质量,对于监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严格按照商品监测后续处理工作制度,采取下架、退市、召回、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二是要继续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针对节日消费的特点重点开展节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人民群众申诉、举报的热点问题,对重点品种的食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流通环节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要把查办案件作为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滥用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案件。四是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此项工作由市场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各部门要在前段时间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是要严把猪肉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清理生猪交易、生猪屠宰和猪肉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合法猪肉经营者要建立和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制度。二是要严格猪肉市场准入关,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对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销售的猪肉,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四是要严厉查处违法经营猪肉的行为,对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4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此项工作由经检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同时,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测力度,主要检测安全性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项目。加大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切实保障流通环节产品市场消费安全。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测力度。县局要充分利用各类监测信息和手段,结合消费市场情况,组织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依法处理经销质量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主体。二是重点组织几次专项整治行动:1开展汽车零配件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部署,对去年9月份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汽配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假冒商标、仿冒知名品牌、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2继续抓紧省局年初工作计划的落实,开展打击名牌服装制假售假行为行动,重点查处销售假冒名牌服装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5.进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此项工作由经检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加大对进口商品的检查力度。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上述商品的监测力度。

6. 开展违法广告整治。此项工作由商广股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各部门要根据省局《关于第三季度全省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工商〔2007〕联字19号)的要求,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广告,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

开展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整治行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重点整治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传治疗作用、保健功能的其他食品广告。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广告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覆盖面广、广告发布量大的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的食品广告的监测。二是实行大要案件的督办,严厉查处一批发布范围广、群众反应强烈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三是落实广告监管联席会议、违法广告公告、广告活动主体广告市场退出、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广告活动主体的惩治力度。四是强化对全市整治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通过整治,使当前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各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得到有效整治。

三、工作方式和阶段划分

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的办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程监管相结合,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县局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9月—11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产品和食品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三大任务,要贯穿整治阶段的始终。

第三阶段(12112月底)为总结验收阶段。各部门要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努力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长效机制。要制订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逐级对本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详见县局下发的《关于成立云安县工商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省局的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集中组织力量,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地进行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工商所在市场监管中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户严格检查规范。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坚持打假与扶优并举,充分发挥名优生产企业的作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积极帮促销售企业建立保护名优、抵制假冒的自律机制。

(三)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自律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就共同负责的领域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责任制、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和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导工作。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并作为对单位和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应依照《特别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作好分析总结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逐级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简报、专报等形式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同时,要对信息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有针对性地加强部门间监管和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版权所有(c)2003-2004 云安县人民政府,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云浮市信息产业局制作和维护 tel:0766-8988250 e-mail:gdyfxx@21cn.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