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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盛镇一废旧塑料加工污染企业被处理
(发布日期:2008-09-01)
 

南盛镇一废旧塑料加工污染企业被处理

 

日前,我局接到云安县南盛镇横江村民的投诉后,环境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立即到达位于云安县南盛镇横江村的云安县洪盛塑料厂进行环境监督现场检查。

核实,该厂建有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线1条,于200512月开工建设,配套破碎机一台、压水机一台、塑料机一台,塑料机配套有环保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罐一台,同时建有废水三级沉淀池一个2005年底正式投入生产。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 塑料机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罐被闲置,产生大量烟气经烟囱外排,呈恶臭气味。该厂建设项目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其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该厂废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经跟踪调查,该厂于814日已拆机械搬离。群众对整治工作感到满意。

 

                 (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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