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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口计生委〔2007〕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口计生局,省计生科研所: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广东省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以下简称省《决定》)、《中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发〔2007〕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技术技能,促进技术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促进以人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重要载体。科技大练兵活动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综合素质,构建学习型系统、学习型单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立足本职岗位,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技能,造就一支高素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遵循原则: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应遵循“全员参与、立足本岗、因人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1、全员参与:每一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都代表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形象,都承担着为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责,都需要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更新科学知识,提高服务技能。因此,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必须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全员参与,确保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整体水平。
2、立足本岗:每一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都要立足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认真学习钻研本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按照岗位要求,学习知识、操练技能。
3、因人制宜: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指导技术服务人员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个人学习计划,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因人制宜,人人受益,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讲求实效:科技大练兵重在实效。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好科技大练兵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技术服务队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全面提高,不能搞花架子,不能走过场,切忌形式主义。
三、目标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目标要求
1、促进技术人员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树立终身学习、对技术精益求精的态度,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2、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服务理念、精湛服务技术、良好服务态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兵,培养一批计划生育技术学科带头人。
3、营造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学理论、练技能的良好学术氛围,促使在职学习、培训、继续教育的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促进技术服务队伍健康发展。
4、促进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树立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机构形象,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为育龄群众之家。
(二)主要内容
1、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
2、生理学、心理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等基础理论知识。
3、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操作技能。
4、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技巧。
5、查环查孕及B超操作技能。
6、生殖道检查操作技能。
7、基本检验知识与操作技能。
8、医疗文书书写及档案管理规范。
9、避孕药具的储存、管理、发放、随访等知识。
10、护理知识及技能。
11、服务机构管理及依法执业知识。
(三)参加人员范围
市、县、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护理、检验、药剂、影像、心电等技术服务人员。
四、主要形式
以自学为主,辅以培训、观摩教学、讲座、专题研讨、进修、理论测试和技术竞赛等形式。
(一)全员自学。科技大练兵活动以自学为基础,自学要贯穿于整个活动期间。全体技术人员要根据本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
(二)培训进修。各地按照《广东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三百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参加各类计划生育技术业务培训班、继续教育、专业临床进修等。市、县人口计生局年初要制定培训、进修年度计划。县级人口计生局每年要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至少培训1次,所有参与培训的技术服务人员要有学习笔记。
(三)讲座和观摩教学。各地可安排适当的模拟教学,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模拟操作,现场指导。也可邀请有关专家作学术讲座,进行知识更新教育。每年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至少参加一次市或县人口计生局组织的专题讲座或观摩教学。
(四)学习交流与专题研讨。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完善学习制度,开展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交流总结实践经验和工作体会,强化训练效果。
(五)测试和竞赛。各地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要对技术服务人员普遍进行测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年必须参加一次测试。岗位竞赛应以县为单位,逐级选拔,为参加全省竞赛做好准备。测试和岗位竞赛均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各市、县人口计生局要将每次每名技术服务人员测试成绩和竞赛情况存档。通过测试和岗位竞赛,全面检验科技大练兵成果。
五、进度安排
科技大练兵活动总体安排为三个阶段。时间安排为2007年~2010年。
(一)启动阶段(2007年4月~12月)。
4-10月,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广东省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培训和部署。
11月,市、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联系当地实际,确定科技大练兵重点任务,分级制定科技大练兵活动具体方案。
12月,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资料,制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科技大练兵活动计划,组织订购相关学习资料及训练模型模具。
(二)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09年12月)。
各单位和个人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完成《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计划生育基础理论等十项的学习,开展全员培训,完成进修计划。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四项学习三次测试和二次竞赛”,测试和竞赛均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注重技术技能操作方面:
1、四项学习:主要是全体技术人员要完成“个人自学、单位集中学习、县统一培训进修学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四个方面。
个人自学:技术人员根据本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每人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四学时。要有相关笔记记录。
单位集中学习:各单位要组织完善每周学习制度。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要将工作和学习合理安排好,学习尽量不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日常工作。
县统一培训进修学习: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每年要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培训学习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注重效果,确保质量。培训和测试可以结合一起进行。
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全体技术人员,参加相关计划生育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完成包括科技大练兵主要内容以及相关专题的网上学习,全面提升基层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
2、三次测试:各县(市、区)要完成对辖区全体技术人员的三次测试。测试包括理论和技能测试,注重技能测试。测试以提升技术人员学理论和练技能为目的,各地组织测试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第一次测试:
时间:2008年1~3月,县人口计生局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第一次全员培训和测试。
内容:《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为主要内容。
组织:县级人口计生局
(2)第二次测试:
时间:2009年1~3月,县人口计生局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全员第二次测试。
内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基础理论等10项主要内容。
组织:县级人口计生局
(3)第三次测试:
时间:2010年1~3月,县人口计生局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第三次全员测试。
内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基础理论等10项主要内容。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内容。
组织:县级人口计生局
3、两次竞赛:
(1)第一次竞赛:
时间:2009年上半年,市人口计生局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全市竞赛。
内容:计划生育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采取知识竞赛、模拟操作和现场操作等形式。
组织:市级人口计生局,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选派代表队参加。
(2)第二次竞赛:
时间:2009年下半年,省人口计生委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全省竞赛。
内容:计划生育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采取知识竞赛、模拟操作和现场操作等形式。
组织:省人口计生委,各市人口计生局选派代表队参加。市级竞赛胜出的县级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县级代表队中须有乡镇级技术服务人员参加。
每年各市人口计生委要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总结及下年度活动计划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人口计生委。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9月)
召开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总结表彰会,对评出的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和岗位竞赛优胜者进行表彰。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报送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总结。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竞赛。
六、分工与要求
(一)省人口计生委:
1、制定全省科技大练兵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指导各地制定各级方案,确定科技大练兵的各阶段任务和要求;
3、组织实施“三百人才工程”。按照三百人才工程方案,继续做好2007-2010年度的三百人才工程培训进修。
4、组织做好全省科技大练兵竞赛,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竞赛。
(二)市级人口计生局:
1、制定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各项学习、培训、进修活动,组织现场观摩,提升技术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3、组织市级科技大练兵竞赛,选派县级代表队参加全省的科技大练兵竞赛。
(三)县级人口计生局
1、制定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各项学习、培训、进修活动,组织现场观摩,提升技术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3、组织全员培训,组织做好三次科技大练兵测试。
(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1、制定本单位的科技大练兵具体实施方案;
2、完善技术人员“每2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病案讨论、每季一次专题讲座”的学习制度,并做好记录;
3、组织好所有技术人员参加测试。
4、以县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省、市科技练兵竞赛。
(五)技术人员:
1、平均每人每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和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要有学习和训练笔记。
2、每年参加完成一次测试并有相关记录。
3、2006至2010年,医技人员至少参加一期3个月以上的临床进修。
七、效果评估
(一)评估办法。通过测试、竞赛、督导、专题调研等形式,省、市、县人口计生委(局)要经常对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通过对活动过程的动态评估综合评价结果。
(二)评估内容
1、对技术服务人员基本知识、基础理论掌握情况进行测试。
2、对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技能进行考核。
3、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查看学习、训练记录和笔记,查看个人测试档案。要求技术服务人员学习、训练、培训等计划完成率及测试参与率均为100%。
(三)评估结果的使用。
评估结果为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开展大练兵活动评定结论为优秀的地区、单位,可优先推荐为国家级先进或示范单位。评定结论为良好的单位,可优先推荐为省先进或示范单位。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地区、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系统内的创优、评先。
2、个人在大练兵活动中的测试、竞赛成绩与评先选优、岗位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晋升相结合。在测试和竞赛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在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时可予免试,在职称评定时享有优先申报权,在技术职务聘任时优先考虑。年度内接受测试或抽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选先评优,对测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应取消其上岗资格。
八、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管科(处)室组织实施,为科技大练兵活动提供切实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市人口计生委要抓紧时间组织制订好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各级学习、测试和岗位竞赛的实施办法,要为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在活动方案中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测试和岗位竞赛成绩可作为技术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晋升职称和落实奖惩的重要依据;测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应取消其上岗资格;发现和树立一批技术标兵,带动广大计划生育科技人员共同提高。要充分发挥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市计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
(三)统一部署,形成放大效应。科技大练兵活动是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生育“三百人才工程”的重要补充,是基层日常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将这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集中研究,统一部署,共同促进,确保科技大练兵活动融入到有关工作之中,取得放大效应。
(四)列入专项,确保经费投入。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必须要保障一定的经费投入。各级人口计生委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或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每年各市人口计生委要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总结及下年度活动计划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主题词:人口 计划生育 科技 方案 通知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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