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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御台风“鹦鹉”和高温天气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云建管〔2008〕11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进入台风、暴雨、雷暴、高温等恶劣天气多发季节,为做好防范恶劣天气对施工的影响,做好施工现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各建筑工地要在高温、台风、暴雨、雷暴等恶劣天气来临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做好防御台风“鹦鹉”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告,今年12号台风“鹦鹉”将于22日至23日在我省沿海地区登陆,将正面袭击我省,预计该台风为今年最强的台风,台风登陆时将有大雨到暴雨,为把台风对施工工地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早部署防风防洪工作。各企业要组织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落实对塔吊、井架、外脚手架和临街建筑等稳定性的防风措施,对稳定性不足的要立即加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二)强风暴雨期间工地要暂停室外作业,确保人员的安全。
(三)禁止在工地和临时建筑物内住人。 (四)对检查出隐患落实责任整改。 (五)要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 二、做好高温天气施工安全工作 (一)高温天气发生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在没有降温设施的塔吊、挖掘机等驾驶室内作业,视同露天作业。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至15时,工人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施工现场应视高温情况,向作业人员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含盐清凉饮料,饮料种类包括汽水、凉茶和各种汤类等。 (四)如发现有工人中暑、身体不适等意外,要及时送医院治疗,确保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云浮市建设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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