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账镇管”是省委、市委部署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村级集体经济会计工作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为切实做好我镇的“村账镇管”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活力民主,阳光村务”为着力点,围绕“村账镇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全镇各村(居)委会全面推行“村账镇管”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实施《云安县推行农村“村账镇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六都镇村(居)委会会计代理工作流程,各村(居)委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实施“村账镇管”的前提工作,由财政结算中心监督、管理村(居)委会的日常账务,以推动“村账镇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快农村民主建设进程。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从2008年7月起,各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的会计工作,由六都镇财政结算中心代行管理,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管理村(居)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的会计核算、合同管理登记、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监督等工作,协助村(居)委会制订财务收支计划和搞好财产物资管理。
(二)2008年7月1日前,六都镇财政结算中心与各村(居)委会要签好《村级会计代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三)2008年7月1日前,要完成对各村(居)委的现金、银行账户、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有关票证和合同等的清理核对工作,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四)从2008年7月起,各村(居)委会不设会计员,只设出纳员,并兼任报账员,负责报账工作。各村(居)委会报账员要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有收支往来单据及经济业务凭证向六都财政结算中心报账。报账时,应整理好原始单据,填制报账单。
(五)镇财政结算中心要在每月20日前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和账实相符,并将报表及有关财务资料在每月25日前送达各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六)六都财政结算中心要按照《会计法》对各村账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收支明细表。年终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报表。
四、其他事项
(一)六都财政结算中心、各村(居)委会要自觉履行双方签订的《村级会计代理协议》内容。
(二)六都财政结算中心必须履行财经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