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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医办(办事指南)

 
http://www.yunan.gov.cn                2008-09-18

 

2009年度云浮市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须知

12009年度交费时间

每年的10月至11月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交费时间,须持户口簿到村委会或镇合作医疗办交费,或由镇、村干部上门收费。必须以户为单位全户参加。交费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城镇职工和城市居民不得参加合作医疗。

2、交费标准

参加合作医疗1档每人每年交费20元,参加2档每人每年交费25元。

3、参加合作医疗好处多

①农民多交10元钱,政府补助90元。

②患病住院可获高额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病住院,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可按75%的比例报销。参加1档的每年最高可报销4万元,参加2档的每年最高可报销10万元。

③连续多年参加合作医疗可提高报销比例。连续参加合作医疗2年而未享受过住院报销的家庭,提高3%报销比例;连续参加合作医疗5年及以上而未享受过住院报销的家庭,提高6%报销比例。

④可申请救助。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在得到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报销后仍十分困难的,可申请救助。

⑤享受全免门诊挂号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市、区)内定点医院看门诊,出具合作医疗证可免普通门诊挂号费。

⑥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可报销。下列16种疾病在云浮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治疗的费用,可按有关规定报销:高血压病(II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肾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恶性肿瘤、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

⑦中医药费用可提高报销比例。中医药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30%以上的,中医药费用部分提高10%报销比例。

4、在什么医院住院可以报销?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社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以按规定报销。农民在所属县(市、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病全部实行即时报销,特殊情况经县(市、区)合作医疗办批准可以办理事后报销。

5、事后报销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在县(市、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办理事后报销。农民康复出院或医疗终结后一个月内必须到镇(街)合作医疗办办理住院医疗费报销,逾期不办理的责任自负。镇(街)合作医疗办从收齐资料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将报销款发放给申请人。办理报销需提供住院证明、发票、医嘱费用明细表、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等凭证。

6、必须履行住院报告义务

农民住院必须报告。在县(市、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或因外出打工、经商等原因而在县(市、区)外入住定点医院治疗的,入院后48小时内须告知镇(街)合作医疗办;需转院就医的必须办理转院手续。不履行住院报告义务的,或报告内容与住院资料不符的,不予报销。

7、哪些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可以报销?

凡符合《云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诊疗范围和药品目录范围均可报销。

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个人违法违规(如吸毒、打架等),服务项目类,非疾病治疗项目类以及故意拖延出院等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南盛镇合作医疗服务电话:65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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