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1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云浮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结合贯彻落实《云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一五”期间目标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结合云浮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绿色经济、安全生产、应急避险、预防疾病、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和谐社区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二、组织实施
成立云安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实施《纲要》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联络组,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成员可兼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本地区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三、职责及任务
对实施《纲要》的主要职责及任务分解如下: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科技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科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总工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广播电视台。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事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单位:县科协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委组织部、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
9、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农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广播电视台。
四、工作方式与机制
《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1、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组织开展工作。
2、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职责及任务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实施《纲要》的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制定我县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出台具体规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贯彻实施《纲要》的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建立、健全各级科普组织,培育、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科普工作者队伍和科普工作志愿者队伍。
4、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围绕每年确立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公民作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的积极作用,利用多种方式发动全体公民参与科普活动。
5、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实施《纲要》的工作,要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整体要求以及县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6、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镇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实施《纲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2006年—2007年:
——成立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实施工作方案;
——召开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县贯彻实施《纲要》的有关工作;
——广泛宣传《纲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2007年—2009年:
——组织制定县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
——召开县贯彻实施《纲要》动员大会;
——组织开展全民性科学素质主题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制定专项工作计划;
——推进“四大行动”和“四项工程”的实施,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推动和指导各镇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开展中期评估,对全县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措施;
——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主题词:科学 素质 纲要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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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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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