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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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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01-16
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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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2年云安区工信局通过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其属下的本单位子站法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2条,公告栏宣传信息29条,部门预决算2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组织保障、工作措施等方面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1名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确保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一年来,我局积极配合区府全力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行的相关工作,根据信息督查室指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自查整改,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目录内容,较好地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工作任务,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原则,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不涉密。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四)平台建设

    本单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http://www.yunan.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配合做好有关文件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的形式和载体有待丰富。

    为此,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学习指导监督,提高主动性。加强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责任分工和网站测评考核要点的学习,加强对各个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各股室按要求主动公开局信息。并密切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增强财政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二)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确保时效性。加强人员培训,对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总结,及时更新,并对重要业务、重要政策法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使用平台进行公布。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丰富度。不断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重大决策出台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