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要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网站,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3年云安区工信局通过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其属下的本单位子站法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9条,公告栏宣传信息6条,部门预决算2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保障、工作措施等方面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我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1名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一年来,我局积极配合区府全力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相关工作,根据信息督查室指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自查整改,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目录内容,较好地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工作任务。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原则,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不涉密。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四)平台建设
本单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http://www.yunan.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配合做好有关文件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有待深化。为此,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确保时效性。政府网站建设首要解决的是信息发布与更新的时效性问题,确保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由于人员较为不足,对时效性有时难以保证。要进一步补充政务公开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对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事项及时发布,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和及时性。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准确性。立足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实际,对重要业务、重要政策法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解读,要注重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实际工作人员等多角度、多侧面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使用平台进行公布。
(三)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增强财政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云浮市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