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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3007172366C/2025-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云安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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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连续三年平安考评优秀,荣获平安广东建设“平安鼎”,法治云浮建设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前二。现将我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区政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4次。二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12次,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各各部门按要求编制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三是进一步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法形成常态,书面述法全覆盖,每年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开展述法活动。

)推动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管理能力。一是完成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完成了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部门职责调整,重新制定印发7个镇“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突出乡镇任务优化职能,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服务“百千万工程”实施。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除保留公安、税务、社保、民政婚姻登记专窗外,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受理27个部门共1091项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市内通办”。先后与惠州市龙门县、佛山市南海区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可跨区域办理614项的公共服务类和行政审批类事项;云浮市内通办事项80项,实现“受审分离、异地可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四是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区实现异地就医备案、水电气网、开办食品小作坊等“一件事”主题服务共83项,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政府投资审批、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全面实施“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期限由承诺前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内;备案类项目全面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由承诺前的3个工作日压缩为24小时内。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依法开展各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工作,确保行业规范有序。2024年,查处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案件3宗。

(三)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深化政府治理依法规范有序。一是配合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打造具有宣传立法、征询立法意见建议和普法功能的立法主题公园,不断推动完善“线上+线下”广泛征集社会各方意见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区共有3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6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1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今年以来,共配合上级开展立法意见征询25件次,提出意见建议13条,1篇工作经验信息被省人大常委会推广。二是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效能。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编制计划制度,年内依法出台《云安区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率100%。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制度,对已公开发布的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修改3件。举办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交流座谈会,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南,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定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合同、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工作,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2024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提供法律意见260余件。22区政府组成部门,共17个外聘法律顾问覆盖率77.3%,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监督和法律指导,严把法律关、政策关。

(四)坚持公正严明,全面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持续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更新充实导师库,截至目前,5个区直事项下放部门共有导师41人,导师人数是建成初期的4倍。积极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编相关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自由裁量标准、典型案例等内容编制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南,包含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四大领域共33类案件。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提质增效行动,以现场教学结合实际监管的形式开展实景业务培训,教学双方单兵作战能力均得到提升。二是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印发三批执法检查任务清单涉及事项22大类,覆盖20个检查主体和86个检查事项,在全市率先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三级联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建立健全跟踪问效结果反馈机制等方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题研讨分析、及时反馈整改,将存在问题转化为发力方向。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自查自纠,实地监督检查的方式,确保整治成效。今年以来,共开展督导3次,涉及单位36家次,案卷评查6次,评查案卷234宗,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性明显提升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粤执法”+“粤商通”非现场执法云平台,区、镇两级执法主体实现全覆盖,2024年以来,全区平台累计办案2082宗,非现场执法案件数全市第一。

(五)强化多元解纷,有效彰显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学习贯彻。通过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班、开展听证活动、组织宣讲活动、派发宣传彩页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信任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二是大力提升复议应诉效能。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改革,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0件,结转案件3件,审结23件(含结转案件3件),审结率100%,年内无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府领导“领头雁”作用,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持续优化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覆盖多领域、多行业。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34宗,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200多万元。

(六)规范权力运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每年年初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报备政府的命令、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及时办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依法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78件,满意率100%。二是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14个,提出审计建议55条。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覆盖。2024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共6256条,发布公示公告91份;收到各类咨询和投诉共114宗,办结114宗,办结率100%;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申请8宗,办结8宗,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推进力度存在差距。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仍有待提升。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有较大改善空间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突出创新驱动,补齐短板弱项,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期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高效履行职能。

(二)全面提升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多元多维度全面提升。

(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培训,强化层级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