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云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安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回应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内容,公开内容涵盖乡村振兴、医疗教育、就业创业、减税降费、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信息。2024年,全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256条,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数量分别为10346宗、76421宗和2741宗;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10268.7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4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已办结3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全区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6宗,结果维持4宗,其他结果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无误。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建设,全年编印政府公报4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优化栏目功能,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指南、制度、年度报告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专栏设置规范性、信息发布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工作,切实提高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同时优化政府网站搜索查阅功能,新增智慧政务—机器人问答功能,方便群众高效查找所需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领导信箱”17件,“业务咨询”77件,“业务投诉”20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六)监督保障方面。整合优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政府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实行每季度一次通报工作机制,全年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优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查不足、补短板,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加强涉及民生、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惠企利民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畅通互动回应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依法依规做好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内容审核,规范答复流程,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云安区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