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余小姐
留言日期:
2026-04-07
主题:
医保定点问题
内容:
本人是职工医保,请问在市人民医院做了医保定点,还可以定点云安区人民医院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07
答复时间:
2026-04-09
答复单位: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云安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在门户网站上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内可选定市内(1家或2家)或市外(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选择市内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不限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选择市内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中1家必须是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不限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您已选定云浮市人民医院为门诊定点医院,如果需要再定点1家医院只能选择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云安区人民医院是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属于可选择范围。

2.根据《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一年一定,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每年的11至12月参保人员需要变更下一年度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如您需要更换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云安区人民医院,可在11至12月进行变更,变更后在下一年的1月1日开始生效。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云浮市医疗保障局云安分局,咨询电话:0766-8633995。

日期:2026年4月9日

承办单位:云浮市医疗保障局云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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