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白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顾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白石镇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政策仿真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领导干部自身做表率,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切实提高乡镇领导干部法治思想。2023年以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带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活动13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专题培训6次,提高党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处理纠纷能力。2023年6月至10月,镇委书记及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时按质组织参与2023年广东省国家工作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镇共28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100%。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法治建设。白石镇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书记詹超源同志作为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以镇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全面统筹部署,带头做表率。今年以来,党委组织参加会前学法24次,专题讲座12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镇机关干部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化巩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理解认知,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涉及镇内的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均由镇委书记召集,镇全体班子成员参加,集体决策。二是为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白石镇聘请了广东安冠律师事务所邓彩云、邓颂年律师作为我镇常年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和意见,就重大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共同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我镇各部门、各村(居)委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是聚焦“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重点围绕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组织全体通过“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二是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紧紧抓住《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3·8”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提升普法质量。通过村委大喇叭循环播放“以案释法”音频,各部门常态化开“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白石镇共开展干部职工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5期,开展法治讲座9场次、普法宣传30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在全镇形成一种学法、守法、尊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严格落实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一是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减办照环节,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全面推进微信预约办理,全面推行“审核合一”,各项登记注册业务均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办结,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今年以来,共办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开业、变更、注销业务121宗,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8宗,延续1宗,注销7宗,变更1宗。二是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白石镇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为提高全镇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认真抓好全镇执法人员证件的换发以及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强化了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意识。今年以来,白石镇执法办开展综合行政巡查300多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184宗,其中:行政检查独立形成案卷71宗;行政处罚立案10宗,已结案7宗。其中立案查处违法占用土地案3宗,立案查处食品违规经营案6宗,立案查处药品违规经营案1宗。截至目前,白石镇拥有27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达标率100%。今年以来,白石镇共有1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云安区第一期、第二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执法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5次;镇级执法业务培训4次。三是扎实做好调解工作,立正矛盾纠纷不上交。白石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制定《白石镇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并及时召开信访维稳工作联席研判会议,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促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今年以来,我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次,排查发现纠纷11宗,参与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85宗,调解率达100%,成功调处81宗,成功率达95.29%。办理的信访案件共15宗,所有信访案件是均已全部及时受理、按期答复、评价满意,按期受理率、办结率和评价满意率是均为100%。全年无发生由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命案、无发生邪教人员聚集滋事重大事件、无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或集体到省、市上访等情况,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白石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精神,结合《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云府办函〔2017〕143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今年以来,我镇行政诉讼案件2宗,行政复议1宗,均按要求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交答辩状、出庭应诉等。五、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普及化。白石镇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常态化抓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便捷化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在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以抓服务质量为侧重点,对前来咨询及申请援助服务的群众,按工作要求实现少跑腿或只跑一次。其次,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驻村律师每月定期到村社区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惑,同时参与村社区自治工作,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了50次法律意见和建议及其他法律服务,为超过200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白石镇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深入全面落实,群众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由于法律专业人员不足,导致在基层普法宣传中,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也不够灵活;二是对工作开展情况缺乏总结提炼;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不浓,各部门联动参与宣传较少。主要原因是: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二是专业的行政执法培训较少,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镇将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的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及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紧紧围绕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禁毒、防邪及国家安全等重要内容,制作一些接地气的普法宣传视频、文艺节目等,大力运用各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渠道开展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及力度,努力营造全镇懂法、用法氛围。三是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探索“普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将普法与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相结合,整合“法律明白人”“一村一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等普法队伍,推进一岗多职,创新社会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