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10月28日,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白石镇党委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30日,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白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后,白石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已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白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詹超源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梁艳怡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白石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委副书记黄鉴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问题整改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镇党委照单全收,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集中攻坚,整体联动。自问题反馈以来,镇党委先后召开专题整改会议6次,东星等村委先后召开专题整改会议30多次,镇村党组织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把任务分解到人,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干。
(三)限期整改,强化整改落实
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努力能够解决的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对需要标本兼治的问题,要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自问题反馈以来,已完成问题整改14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整改问题整改6个。
(四)固本清源,深化巡察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问题不足,切实将问题整改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通过巡察问题整改,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了镇委决策重大议事规则、镇机关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镇村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对镇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同时,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举一反三,进一步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对正在整改的,要理清工作思路,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白石镇党委认真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6大方面20个问题,认真梳理,细化分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统筹谋划不够全面方面
1.针对传达贯彻上级部署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传达学习“三农”文件不到位,对每年出台“中央一号”文件传达学习不多方面,针对此,镇党委制定学习“三农”相关文件精神的计划,专题学习研究“中央一号”文件、“三农”工作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1月以来,部署“三农”工作6次,如2023年1月9日,镇党委传达学习了中央有关乡村振兴政策文件,以及省、市、区学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并结合白石镇实际,制定了2023年白石镇第一季度“三农”任务清单,建成了白石镇西瓜改良试种基地,疏通维护了1200亩垦造水田水渠,改良了撂荒耕地的种植条件。同时,要求各村(社区)不定期传达学习上级“三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村情实际,认真研究本村“三农”工作,让政策真真正正落到基层实处。二是研究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措施较少方面,针对此,镇党委加强部署研究全镇“三资管理”工作,2023年1月以来,召开班子会议6次传达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文件,如《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云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并结合白石镇实际研究落实措施5条,提出结合白石镇情况,主要从人居环境整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打造白石地标品牌的特色农业品牌等入手,大力推进白石高质量发展。三是督促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到位,重布置轻落实方面,针对此,镇党委加强对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组织机构,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的组织架构,驻村镇领导下沉到村一级,加强调研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推进。2023年1月至12月,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督导11次,主要督促各村做好经济社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开设公账、完善机构、组账镇管等工作,特别是督促石底、白石、东星、西圳等村,要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组织会议专门研究本村土地确权、清产核资、撂荒耕地、垦造水田、产权改革等工作,并结合村情实际提出工作建议,让各项惠农政策切切实实在白石落地生根。2023年1月至12月,全镇9个村委召开42次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提出工作意见29条。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针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方面,针对此,按照《云安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我镇已于2023年初引入云安区谷成种养专业合作社管护1200亩垦造水田,实行规模化种植,同时加强对管护方的监督和指导,按“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督促管护方加强对圳渠、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田间管理。确保全年农忙时西圳、果子坑、崩塘3个地块垦造水田的排灌水渠定时进行疏通清淤,在10月秋季水稻迎来收割阶段。二是整治撂荒地成效不高方面,针对此,结合各地块的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2022、2023年我镇利用南海区帮扶的契机,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各村撂荒地整治,通过努力,争取支持云磴村委20万元整治撂荒地种植玉米,支持民福村委4万元修建机耕路,改造提升撂荒地的耕作条件,支持5万元购买化肥用于各村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年1月至12月底,我镇15亩以上连片撂荒耕地已全部完成复耕,完成率100.00%。2023年我镇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是125.56亩,至2023年12月,完成复耕复种任务102.46亩,已完成82%。三是集体资产长期闲置方面,针对此,全镇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全面梳理了全镇各村的闲置资产,建立了工作台账,对于长期闲置的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能,争取实现价值最大化。对村委投资入股但没有收益分红的项目,由镇司法指导各村,依法依规追回收益或终止投资收回本金。如针对白石村委投资5.8万元入股建设水电站没有收益分红的问题,经了解,该投资是云安县委组织部90年代划拨资金到村对水电站进行技改,后因水资源枯竭,水电站停产荒废。现村委及时召开村民大会处置发电设备资产,经会议表决同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设备进行估价,已于2023年10月拍卖设备处置所得收益2500元到村集体账户。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针对部分项目重建设轻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由镇振兴办常态化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工作,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对全镇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查,列出项目资产台账清单,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局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浮市云安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扶贫项目的管理,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合同期满后,产权主体重新确定营运方式和营运主体等需报镇振兴办审核。通过镇村努力,某村委养鸡场已在2023年2月出租且正常运营。多个村委投资种植牛大力、何首乌项目,因原管护方经营不善不再履行管护义务,截至2023年3月,有关村委已对管护方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按原协议产生的收益,并通过招投标程序,积极寻求新的项目管护方,争取尽快产生收益。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4.针对镇、村工程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监管不到位方面,针对此,由镇项目办、镇审计办对镇、村工程项目进行审核管理,定期对镇、村项目资料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加强镇、村工程项目的审批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项目清单、管理办法,确保监管及时到位。如针对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续建工程项目没有报送区财政审核的问题,因村资料的保管存在疏漏,村级资料保管人员工作责任压实力度不够,针对此类问题,我镇坚决“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定期召开村级资料保管维护学习会议,不断压实村级资料保管工作责任。二是工程未按规定招标采购方面,针对此,由镇项目办、镇审计办对镇、村工程项目进行审核管理,定期加强镇村合同审核,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监督机制运行不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弱化
5.针对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各村报账时效。各村(社区)务必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会计资料送到镇财政所入账,逾期不报账的,停止办理所有业务。二是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各村组财务公开情况。镇纪委、镇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每月25日前后到村巡查。坚持把财务公开纳入年终村“两委”班子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工资、奖金、评先、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压实财务公开责任。由驻村镇班子成员每月25日前后督促所联系的村委,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逐项逐笔检查财务公开,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东星等九个村委的财务数据严格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公开到2023年12月份,全力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各村开展“四议两公开”制度专题培训。明确该制度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等,明确要求各村对重大事项,如工程项目、基础设施等民生实事等务必按此要求逐一落实,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组织党建办、镇纪委、镇财政所多部门每月月底到各村巡查,检查村党务、财务、人事、重大决策等事项,压实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明确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作用,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财政所加强审核,对未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的不予支出。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针对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每周提前报支出计划到财政所事前审核。每季度召开村级财务支出会议,由镇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对村级财务支出审核把关。镇财政所每月末、每季度复盘各村支出,对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未经村监委会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各村账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镇经济发展办、镇财政所、镇纪委加强村干部对财务管理知识和财务纪律的学习,使其科学合理地管理村级财务,清楚了解“村账镇管”的工作流程,以便其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管理村级财务。镇加强对全村支书主任、财务人员及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再次明确各项资金的使用要求标准等,绝对不得出现违规使用,更不得挪用。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镇各级各类会议工作制度,规范会议工作流程,提升会议记录工作水平。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开展村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不熟悉、监督不到位的方面,针对此,镇纪委、镇财政所、镇民政办等有关部门每季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财税、金融、审计等知识的专题培训,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明白该监督什么、监督的范围、怎样监督等。二是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缺乏监督方面,针对此,每月25日前后镇纪委、镇农业农村办、财政所到各村,定期检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监督落实情况,切实解决“不敢、不想、不会监督”的问题,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的能力水平。2023年1—12月,各村“两委”会议211次、支委会议124次、党员大会46次、村民代表会议47次,其中有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47次。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高
9.针对村组集体资金未按规定存入公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司法所、农业农村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有关法规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目前全镇298个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均已开设公账。二是加强对自然负责人、组长以及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自然村组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同时,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0.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额现金支付较多方面,针对此,镇经济发展办、镇财政所等部门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村集体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规范村集体资金的申领程序、限额标准、使用范围等,严格支付程序,实行银行直接转账至相关账户,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二是报账材料不齐全,支出程序不规范方面,针对此,每月定期审查村组每笔开支,对不按规定审核和审批、要素不全、开支不合规定的单据,一律退回补办手续,不予入账。如镇财政所对有关村委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及时纠正和制止。三是针对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等方面,针对此,镇举办相关财务培训班,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各村报账材料和支出程序。如镇财政所对镇某镇属企业经营性收入未及时入账,某村“白条”入账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1.针对违规将财政帮扶资金用于债务性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风肃纪,严肃处理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讨扶贫资金。二是每季度复盘梳理严格申报程序。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申报指南,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项目材料、确定项目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以及评审、公示等。同时,镇纪委每月加强对违规资金使用检查,正风肃纪。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四)资产资源疏于管理,收益存在流失风险
12.针对违规出租集体资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全镇违规出租集体资源的台账清单。建立自查摸底台账,并报镇财政所、镇纪委备案。二是在区纪委指导下,经镇党委同意,由镇纪委对白石村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启动程序追回违规出借的资金,及时追缴拖欠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金,整改显失公平的资金出借和资产(资源)租赁行为。如成功追缴2021年白石村某自然村负责人违规将村集体松树林松香开采权取得的集体收益0.5万元,依法依规分配给各生产队。三是建立防范违规出借资金和防止租金拖欠、规范出租行为等制度建设责任清单,推动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抓好政策落实,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完善村级资金、租金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住管好。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3.针对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浪费、收益未按规定分红方面,针对此,镇组织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的闲置资产进行重新评估,通过多种模式重新激活扶贫项目,产生效益。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如:某村委养鸡场已于2023年2月出租正常运营产生收益。有关村委已对黄金百香果项目管护方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招投标程序,积极寻求新的项目管护方。有关村委已对恒丰酒厂发出律师函,要求尽快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分红。镇司法所指导有关村委,及时主动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缴拖欠的租金。财政所每月末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镇纪委每月末加大查处力度,今后对类似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二是部分房产租金应收未收方面,针对此,镇司法所已指导有关村委对有关管护牛大力农业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追讨其所欠的租金。三是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方面,针对此,全面清理不规范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严禁无合同或口头协议出租集体资产。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村务监督工作的作用,对合同的签订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租赁合同,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程序。同时,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举办培训班,对规范签订合同的要求、条款、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降低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确保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针对有关村等违规及不规范合同的签订,由镇司法所牵头,镇相关部门配合,逐一梳理,该完善则完善,该终止的则终止。2023年1月至12月,我镇指导各村对7份合同进行民事诉讼,终止违规合同1份。审查村集体租赁合同96份,发现不规范合同7份,正在对不规范合同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14.针对扶贫项目经营不善,农村集体收益增长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资产经营效益低方面,针对此,压实扶贫项目的经营责任,驻村镇领导和村支书每月对扶贫项目的经营效益进行动态跟踪并进行上报;责任部门扶贫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解决,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等情况。保证村集体收益稳定。如:某村委已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体光伏发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下一步,村委将完善管护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维护。二是扶贫投资流失大方面,针对此,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减少资金流失风险。通过法律渠道及时向承包方追讨应缴、应返的扶贫资金分红及本金,同时对现有扶贫项目进行管理经营和定期维护,如:有关村委投资种植牛大力项目,某村委投资种植南药(何首乌)项目,因原管护方因经营不善,不再履行管护义务,截至2023年3月,有关村委已对管护方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按原协议的应得收益,现计划通过招投标程序,积极寻求新的项目管护方。同时,镇经济发展办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每月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收益分配台账和资产处置台账,做到动态管理、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15.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信息录入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村镇领导、支书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举措,镇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办牵头指导,村录入人员专人专职专责,做到不漏村、不漏项,确保资产资源租赁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完成录入任务。对全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信息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录入到省、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及时对过期合同信息进行更新、清理。目前收集全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96份,已录入省、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96份,其中区平台更新清理过期合同2份。民福、横迳、西圳、东圳4个村委提供合同共32份,已录入省、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32份,对原来12份过期合同进行了更新、清理。落实了镇、村专人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进行管理,明确责任,资产资源租赁信息一旦发生变更,马上在平台进行更新,切实发挥平台的监管作用。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廉政风险突出,一体推进“三不腐”存在差距
16.针对镇属某公司存在权属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照相关规定制定镇属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镇属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二是镇属某公司已完成清产核资,明确公司属性,实现企业改制。由镇将该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到镇综合服务中心和镇有关公司,该具体审核工作现已报上级税务部门,待审核批复中。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17.针对镇、村部分支出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对镇裕兴公司存在餐费、广告费、办公耗材等支出多、数额大的情况开展监督调查,督促镇裕兴公司及各村认领问题清单,从严从细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相关非生产性支出,完善好制定好内部控制规范支出。二是镇纪委每月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镇纪委已牵头组织各村支书、财务人员等进行相关廉政风险防范的专题培训,通过典型的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同时对存在廉政风险较突出的村委、部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各支书认真执行好《廉洁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洁从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四是镇纪委强化每月监督考核机制。把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纳入行风效能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抓,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8.针对镇、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9个拆旧复垦项目未采取政府采购方面,针对此,设立镇项目办,对镇、村投资建设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当季度建设项目不出现管理不到位及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要求工程类规模达到10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用财政备案方式并在组织实施前获得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严控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等情况发生,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堵塞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以防止和杜绝类似违规问题的发生。由于2020年镇政府开展的19个拆旧复垦项目并不是一个整体性项目,而是由区自然资源局及区财政局联合分别审批我镇的19个拆旧复垦项目,故分为19个项目进行实施,根据《2021年云安区其他采购品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以外)办事指南二》要求100万以下,不需要到政府采购备案,且每个项目的建安费均不达到政府采购项目规模,因此未能进行政府采购。二是大额投资项目不规范方面,针对此,经核在2021年云磴村委会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时,已对上级主管部门征询意见(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关于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云磴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审核意见的请示》的复函),是由云磴村作为业主单位进行建设,而我镇则指导督促云磴村依法依规对该项目尽快实施并投入使用;同时对发改部门征询意见时,该项目的设计、建安工程及其他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不予核准(云安发改投审[2021]40号);并且村级是没有政府采购权限,所以该项目无法实行政府采购。同时,镇纪委多次对云磴村委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抓好“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9.针对扶贫资金流失风险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监管,常态监管,形成合力。镇纪委同项目办、财政所等部门对扶贫固定资产开展联合监管、常态化监管,对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同时,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的作用,结合农村重点工作对扶贫项目的运行、维护开展日常监管,如发生闲置、浪费、破坏、侵占等损害扶贫资产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同时,通过镇司法所指导相关村委,启动法律程序,针对相关村委的扶贫项目追讨本金及收益。截至2023年3月,有关村委及属下专业合作社已对管护公司开启司法诉讼,追讨投资本金和收益,计划通过招投标程序,积极寻求新的项目管护方。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六)存在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推动持续整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坚决落实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镇党委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每月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2018年至今,市区审计部门对我镇共进行了两轮离任审计,该轮审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白石镇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区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安排部署,时刻警醒自己,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督促各村对已经制定的制度和有关财务管理文件,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
三是加强镇村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各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对各村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严格审核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决策公开。
四是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充分运用此次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切实转变作风,着力防范“三资”管理方面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方面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改进党员干部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8651182,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政府大院,邮政编码527500,电子邮箱:yabsz@vip.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