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安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从区委抓起严起,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统筹督促责任以及协助配合责任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整改成效持续彰显。七届区委以来,区委巡察共反馈问题1393个,推动完成整改1365个,整改率达98%,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66项。
▎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强化主体责任
“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带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问题……”近日,云安区举办全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培训班,各镇各单位“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等约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开班动员讲话,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培训,以省委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云安区委认真履行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七届区委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就如何抓好巡视巡察整改提要求、明责任,并多次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认真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问题,为全区作出示范。区委先后举办全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培训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等,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不断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带头参加巡察反馈会议,现场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传导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坚持“双反馈”工作机制,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的同时,向分管联系的区领导发出《履责提示函》,推动区领导压紧压实分管联系领域的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经常提、反复抓,全区逐步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强化监督责任
“从日常监督的情况来看,该单位党组‘一把手’抓巡察整改还不够有力,多项整改措施成效还不够显著,建议继续整改……”近日,区纪委监委牵头召开“四方会审”,对七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进行“过筛式”审核把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与会同志逐条点评10个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情况,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足、整改推进不够有力、整改成效不够理想等突出问题,督促“二次整改”。
为更好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结合云安实际,制定出台了《云安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云安区村级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让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跟进监督、全面监督有章可循、规范有效。每轮巡察从反馈开始,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就立足职责定位派专人跟进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的情况,建立整改监督台账,采取“联合+综合+专项”的模式,灵活运用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现场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开展“清单式”监督,督促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七届区委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针对巡察整改开展监督165次,发现问题89个,提出意见建议43条,约谈提醒12人次,对3个落实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党组织进行全区通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坚持靠前主动,持续强化统筹督促责任
“从你们前期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台账来看,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比较有力,但仍存在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情况,你作为‘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推,确保责任一贯到底……”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坚持亲自带队,每轮巡察反馈后的一个月内,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业务骨干上门开展巡察整改指导督导,既“面对面”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传导责任压力,又充分听取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推动解决。七届区委以来,区委巡察办坚持探索创新、靠前统筹,做实“四个一”(即向分管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区领导发一份《履责提示函》、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派发一份《巡察整改指导手册》、上门开展一次指导督导、督促推动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制定《区委巡察工作约谈办法》,定期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每轮巡察整改情况,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对3名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不断推动巡察整改从“改得了”向“改得好”转变。
“从巡察整改‘回头看’的情况来看,该单位党组抓整改的态度还不够坚决,仍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近日,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了对七届区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未完成整改、整改成效仍需巩固的24个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继续整改。七届区委以来,区委各巡察组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沟通对接,通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情况,对是否整改到位共同研判把关,着力提高整改质效。
▎坚持全局观念,持续强化协助配合责任
“在本轮巡察镇党委期间,发现有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而不理’问题比较突出,你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的监管,促进监理履职尽责……”巡察过程中发现涉及职能部门的问题或者整改过程中需要职能部门协助的问题,区委巡察办及时通过制发巡察建议、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推动问题全面彻底长效整改。七届区委以来,区委巡察办共制发巡察建议12份,召开协调会3次,推动组织、宣传、财政、住建、农水等部门“同向发力”,解决了一批“硬骨头”“老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