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茂名市高州市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此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的通知》印发后的首批,标志着广东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首批获批的茂名市高州市、清远市连州市、珠海市香洲区、河源市龙川县、云浮市云安区、云浮市罗定市、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单元)、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单元)、江门市台山市(海宴镇单元)、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单元)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典型镇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地高度重视、群众基础良好,且前期准备工作扎实、申报资料齐全、主体功能布局谋划合理、具有较高的项目实施操作性。
为首批获批的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点赞!(可多选)茂名市高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清远市连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珠海市香洲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源市龙川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云浮市云安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云浮市罗定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实施方案广州市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惠州市龙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永汉镇单元)江门市鹤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鹤城镇单元)江门市台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海宴镇单元)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三和街道单元)提交
今年3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启动新一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全省各地纷纷擂响全域整治的战鼓,扩面提质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科学规范编制报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先后两次组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省级专家评审会,专门邀请了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国开行广东分行、农发行广东分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有关负责人、专家,为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获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应深入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着力破解空间布局无序化、耕地碎片化、土地利用低效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土地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集约配置,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同时,还应制定明确分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局部优化调整的,需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合理编制调整方案,先调入后调出,调出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批;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文件编报方案;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力度,分批次加快推进新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实现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优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