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镇财政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提升审核质量与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及云安区财政局投资评审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决定公开选取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组建 “云安区白石镇结算审核单位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库概况
1.管理单位:云安区白石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镇财政所;协同部门:镇项目办、镇纪委监察办)
2.服务范围:白石镇管辖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含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自筹财政资金等)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涵盖道路硬化、水利设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乡镇常见项目类型)。
3.有效期:自入库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2026年-2028年)。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工程造价咨询” 或相关工程审核服务;
2.持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若行业取消资质认定则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业证明);
3.近3年(报名截止日倒算)独立完成过至少2个乡镇级或类似小型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单个项目审定金额≥400万元,或累计完成5个以上≥100万元的同类项目);
4.至少配备3名专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中1名需具有乡镇项目审核经验(提供相关业绩佐证);
5.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行业协会通报批评、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结果失实被追责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三、报名材料要求(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 “与原件一致”)
1.《报名申请表》(按统一格式填写,含单位简介、人员配置、业绩清单、服务承诺等);
2.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业绩证明:每个业绩需提供 “审核报告封面 +审定表+盖章页+合同关键页”,附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便于核查);
4.人员证明:相关造价师注册证书、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信誉材料:“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服务方案简述(含乡镇项目审核流程、时限保障、质量控制措施、收费报价原则)。
四、报名方式与时限
1.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二者缺一视为无效报名
线上: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 “XX公司-白石镇审核库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absz@vip.163.com(邮件主题同文件名);
线下:将纸质资料(A4装订,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通过现场递交或EMS邮寄(以邮戳为准)至指定地址。
2.报名时限:自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云安区白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11室(项目办)
4.联系人及电话:植先生,18023787877(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入库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审核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择优入库;
2.综合评议:初审合格单位≥5家时,10个工作日内开展量化综合评议(指标含资质人员、业绩匹配度、服务能力、收费合理性);
3.公示公告:拟入库单位名单在白石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库单位并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入库资格,并列入我镇合作黑名单;
2.本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单位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暂停选取资格直至清退出库;
3.本公告由云安区白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镇实施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云安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