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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12-17
名称: 关于2025年云安区冻猪肉储备项目公开采购代承储企业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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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云安区冻猪肉储备项目公开采购代承储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区猪肉市场稳定,保障我区猪肉市场应急供应,有效应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确保应急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冻猪肉代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2024年区级冻猪肉储备协议即将到期,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拟公开遴选2025年冻猪肉代承储企业,计划入储冻猪肉39吨。

  2、承储方式:采用合同代储模式,并与承储企业签订代储合同,确保肉食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市场平稳。

  3、承储期:一年(具体承储期以合同时间为准)。

  4、承储补贴: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约6500元/吨至7300元/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注:甲方为“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乙方为“公开采购代承储企业”,货物最终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仅按甲方要求进行储备,以备应急之用,甲方委托乙方代储货物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动用货物。

  二、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仓储、肉类行业企业;相关设施必须达到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标准;

  2、相关设施必须达到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标准;

  3、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承储能力;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货物的轮换及动用要求

  (1)储备轮换期:为确保货物储备期间常储常新,货物储备采取动态轮换方式,纳入企业正常经营,按照“库存保持常量,实物顶替轮换”的原则,从入储完成开始计算,年内必须全部进行轮换,在轮出货物的同时,乙方应及时补充相应货物储备,不得架空轮换,确保合同期内,任何时点,所储备的货物实际库存量不得少于应储数量的70%。乙方动态轮换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损耗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消化。乙方轮换销售货物时,必须严格检验合格后才能销售,否则,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轮换管理

  1.乙方在轮换货物出库前,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轮入轮出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情况;乙方在完成货物入库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应批次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需严格执行轮换报备计划。

  2.甲方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库存情况、存品安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确保非轮换期货物库存足额。

  3.乙方对货物的管理须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数量、质量、品种、地点落实。专仓储存时,仓门边要标注标识牌,明确储备权属。储备存放库点经甲方核准确认后,在代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储存点,须事先报甲方同意,并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乙方必须建立货物储备统计台账,逐笔记载,于每月月末向甲方报送储备当月统计月报及动态轮换情况。

  (3)动用要求

  1.当甲方发生应急调用储备时,乙方在收到甲方调用指令后,确保在2小时内提供相应吨数或合同指定的品种及数量的货物给甲方,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送达到指定地点。

  2.货物投放价差补偿。如甲方需要紧急动用储备货物时,乙方按照甲方指令要求进行投放,在投放时若投放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甲方需对乙方进行价差补偿,价差补偿金额=投放数量×(市场价格-投放价格),投放时的价格以当日云浮市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平台的相同品种猪肉价格和动用冻猪肉出库的数量进行结算,由甲方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后与乙方进行结算。

  2、质保期及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的质量负责,必须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类产品合格证等证明。

  (2)储存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相应冷库冷藏规定(标准)对货物实施保管,以确保货物储存期间的质量安全。

  2.储备期间储存货物库房如出现顶、墙排管冷风机漏制冷液、跑制冷液时乙方要及时报告甲方,乙方保证无商品报损和人身伤亡事故,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应确保储存货物冷库设施安全、消防设施达标。

  4.乙方对库存的货物贮存保质期内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迅速作出处理。

  5.乙方应掌握每天温度动态,加强对货物冷藏期间的质量抽查并做好记录。

  3、验收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相关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省、市或行业标准验收。

  (2)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可委托本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违约责任追究

  (1)乙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甲方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储资格,报财政监督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入库的储备货物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椎要求的;

  2.虚报,瞎报应急储备货物数量的;

  3.发现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了不及时报告的;

  4.拒不执行储备计划和紧急调用命令的;

  5.拒绝、阻挠、干涉货物储备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

  (2)对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损失,或没有履行应尽职责, 影响货物储备任务实施,乙方退还已收的储备费给甲方,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四、申报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承担本次储备任务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30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af336@126.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迟于此时间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简介,承储报价、相关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料。

  五、遴选程序

  1、企业自愿报名。

  2、评审,对申报单位的资质、仓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储单位。

  3、公示,评审后,将在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承储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3天(自然日)。


  联系人:谢小姐

  固话:0766-8616228


云浮市云安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