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人员变动,经镇委研究决定,现将富林镇党政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如下:
陈伟权:镇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挂点东路村;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吴国锋:镇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挂点马塘村;对镇政府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总责。
黄炳新: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平台、民政、残联、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挂点民主村;对镇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梁 雄:镇委副书记,协助镇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群、意识形态、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防疫工作,联系政协工作,挂点庙山村、云利村;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李建林:镇委副书记,分管应急管理、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维稳协会、信访工作,挂点高一村、云舍村;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冰源: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挂点界石村;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邓泽深:镇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教育、经贸、统计、工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质监、工商、物价、镇属企业工作,挂点河邦村、寨塘村;协助镇委书记、镇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黄锦坤:镇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民兵工作。抽调都杨征地工作;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阙锦堂:镇委委员,分管组织人事、关工委、老干、政务公开、办公室、内务管理、保密、档案工作,挂点马塘村;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江世美:镇委委员,分管共青团、妇联、交通、公路、供电、邮电、通讯工作,挂点南洋村;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少锋:镇委委员,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挂点居委;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金强:镇人大副主席,兼镇工会主席,负责镇工会工作,协助镇人大主席处理人大日常工作,协管民政、残联、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挂点高二村;协助镇人大主席抓好镇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黄鉴源:副镇长,分管财贸、审计、国土、村规、环保、建设、项目建设工作,挂点南浦村、元眼围村;协助镇长抓好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赖伙旺: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渔业、生猪管理、生猪养殖协会、农产品检测工作,挂点东路村、山草村;协助镇长抓好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门、所挂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共云安区富林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