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富林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区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部署,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镇法治化治理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党的方针,筑牢法治信仰根基。富林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2025年富林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核心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学习范畴。积极利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学习机制和党政班子会会议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关键环节,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集体学法等20余次,带动全镇干部职工个人自学等500余人次,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为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富林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拓展普法维度,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紧密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力量深入各村入户走访,利用圩日等人流密集时段,在马塘、庙山、河邦和界石等村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台历、悬挂宣传横幅、微信朋友圈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人人知晓法律、人人尊重法律、人人运用法律”的浓厚社会氛围,2025年线上线下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多场次,受众人数达10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袋等2000余份。
(四)夯实治理根基,建设平安法治富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八类人员”全面落实帮扶救助和常态化教育引导措施,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筑牢命案防控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排查并成功调处镇村两级矛盾纠纷135宗,调解率100%;成功办理信访案件12件,接待来访群众158人次,社会治安持续向好。2025年走访核实八类重点未成年人共1737次,帮扶未成年人75人次,纳入“红黄蓝”码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方案,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和监管工作,有效构筑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保障受教育权的坚固防线。
(五)聚焦民意回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高度重视并有序推进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建设,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将其视为接受人民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办理过程中,坚持“能办尽办、快办办好”的原则,对于具备条件的问题,力求尽快办结并反馈;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力求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坚持将“听民声、纾民困、解民忧”的理念贯穿服务群众始终,扎实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回复工作,以“一条热线”将“民有所呼”和“政有所为”统一起来,提升网络问政质效,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27件。
(六)激活末梢神经,建强基层法治队伍。大力加强农村法治基层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专业素养提升,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员全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各村(社区)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其能力,坚持落实重大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提前调处制度,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升级,杜绝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全镇16个村(社区)中选培养了80名“法律明白人”,并组织其全员参与系统培训,有效壮大了基层普法、用法、传法的生力军队伍。积极探索“律师驻点”服务模式,安排律师定期到镇综治中心开展常态化驻点值班,全年累计值班25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累计接待并解答群众法律疑问100余人次。
(七)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始终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明确并细化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实现制度上墙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同步配备完善了必要的执法装备。注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专业培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达11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办案的规定,积极动员鼓励在岗干部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自查工作,确保执法主体适格、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规范、案卷制作归档齐全,有效实现对行政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有效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法治期待,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差距和短板。一是学用结合深度有待加强。尽管制定了详尽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但面对镇域事务繁杂、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手紧张压力巨大的现实情况,个别干部存在“学过了”就等于“学会了”“完成了”就等于“掌握了”的现象,将法律知识、法治精神深度融入日常决策、管理和服务实践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精度有待提高。全镇面上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覆盖面和频次达到了较高水平,群众对法治宣传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也有所提升。但针对不同对象,如老年人、青少年、个体户、村民等群体个性化、精准化普法供给尚显不足。个别宣传活动仍停留在“发传单、拉横幅”的传统模式,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激发群众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内生动力,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执法力量厚度有待增强。富林镇地域面积较广,人口构成多元,管理服务对象复杂,且基层普遍存在“一人多岗”、职责交叉的情况。虽然已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合并办公,但专职执法人员的数量与实际承担的综合执法任务量相比仍显薄弱。个别执法人员法律专业背景不强,系统培训机会相对有限,在执法实践中,特别是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富林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及区委“426”跨越式发展攻坚战,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奋力推动法治云安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富林力量。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凝聚法治建设合力。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推动全镇各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是深化学习教育,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载体和契机,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镇村两级具体从事执法、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优化宣传供给,营造崇法尚法氛围。在压实普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干部“值联日”下沉走访、圩日集会等时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结合“村BA”篮球赛、“花生节”等本地特色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晚会、发放图文并茂普法小册子、开展“双语”(方言与普通话)普法、组织观看法治微视频等,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渠道方法,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努力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是创新治理方式,提升矛盾化解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预警、化解机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推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化解方式衔接联动,推动矛盾纠纷溯源化解、实质化解。严格落实命案防控各项措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公正、及时地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五是盘活基层资源,激发依法治镇动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以及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在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保障和监督机制,激发其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巩固和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奋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富林、法治富林奠定坚实基础。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