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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3007172358H/2025-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2-01
名称: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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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1  浏览次数:-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会议、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方针总要求,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等任务,以执法规范化为引领,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强化执法信息和场所建立,研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执法指导、服务、保障和执法监督职能,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理解感悟转化为提升公安工作的实际成效。2024年,我局以线上线下多元化学习形式,举办集中学习、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26场次,培训民辅警共计2000余人次。二是强化学习宣传,积极推动领导干部模范践行。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我局各类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2024年,我局共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第一议题”学习32次,深入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学法工作。三是坚持笃信践行,切实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公安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执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我区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健全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责作用。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云浮市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深化基层机构改革,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编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有序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广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等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推进更多高频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一门办”“一窗办”服务。进一步发挥“粤省心”热线平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作用,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三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分级分类优化完善监管内容、方式、频次、规则和标准。四是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局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省、市、区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规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我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二是我局认真执行落实《云安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并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公安公职律师意见。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注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工作,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格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将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部门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落实省厅、市局关于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法规范开展非现场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六)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认真抓好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2024年,我局办理答复行政复议案件4宗,办理答辩行政诉讼案件2宗,办理不予立案刑事复议案件4宗。对当事人提出复议、诉讼,我局做到执法办案有错必纠、不偏不袒,有效地保障了公安机关依法的执法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申诉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制度,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导。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公安建设重大问题。各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公安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为提高全局民警的执法能力培训业务,我局将执法培训纳入全局每年的集中教育培训计划中。组织民警开展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司法解释;适时组织民警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实行“以学促干,知行合一”,有针对性地确保提高执法办案民警业务水平实效性,引导广大民警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案履行能力执法能力,与此同时,有针对性对法制员和办案民警的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组织举办新执法办案系统培训、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适时组织法制员对遇到执法办案存在问题进行讨论,从中解决日常工作执法办案活动中对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案件定性遇到热点、难点逐一梳理,对各类案件明显存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及时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共组织全体民辅警参与法治培训50次,覆盖超2000人次,取得良好的执法能力提升效果。

  (八)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关

  1.加强执法管理和“两统一”工作。一是按照《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工作;二是加强法制部门与办案单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取得实效。通过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把案件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执法从“源头质检”的关键作用,保障了全局刑事诉讼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2024年,我局共审查刑事呈捕、移诉案件350起,审查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起。

  2.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质量,积极落实市局“1+3+3”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执法监督委员会会议、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等执法质量提升专题会议15次。二是落实日清周结月通报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巡查、新执法办案系统预警系统、政法协同等工作,对违规办案、未落实中心管理制度、新警综超期示警、未按要求落实政法协同等行为进行提醒通报,2024年,我局共对执法质量情况通报49次,线上线下巡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10次,提前发现整改问题40处,切实做到以“三到位两标准”为工作要求,做到以监督促整改,以整改提质量目的,推动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九)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大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我局依据实际情况,将普法教育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党风廉政教育”“宪法宣传日”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校、社区、村委会、工厂、企业等组织,领导带头走进群众家中,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着力培养和增强群众参与学法活动和社会事务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在了解掌握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教育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3·15”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性好的法治宣传、防范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公民知法懂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防范宣传活动35场,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极大的提高了普法效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4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需要解决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不够深入。部分民警还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仍然仅以结果为导向,只重视办案结果而忽略办案过程,未能适应当前“镜头下执法”、“阳光下办案”、“全民监督”的执法趋势,对执法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未能认真反思执法问题的根源所在,工作主动性不足;

  (二)部分民警辅警的法治理念还不够强。部分民辅警同志存在按经验执法办案的现象,认为以前的经验一样能适用现行社会法律,未能认真、深入学习新出台、修改的法律,亦对法治理念理解不够深刻。

  (三)执法行为仍有瑕疵,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仍需提升。2024年,我局共组织、参与执法质量考评15次,案卷反映执法行为中存在瑕疵性错误,如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日期姓名等基础性信息漏填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公安的建设要求,下一步,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特别是对易出纰漏的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环节,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抓紧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有章可循,规范自由裁量、杜绝随意执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坚持依法办案,进一步强化全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实现以破案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转变。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全警大培训,强化忠诚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提高民警政治定力和执法水平,为公安工作和建设全市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模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