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高村镇圩镇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村镇圩镇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
二、采购单位: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三、代理内容:“高村镇圩镇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53.9万元。
四、代理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代理机构。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近三年具有承接过同类的采购代理业绩。
5.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6.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五、报名文件编制
1.报名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文件需加盖公章。
2.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网站查询证明截图)。
(3)招标代理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6)近三年具有承接过3至5个同类的采购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
(7)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请将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采购人电子邮箱。
1.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1月22日9:00至2026年1月26日17:30,逾期不予接受。
2.递交资料邮箱:gczghb@163.com。
3.联系电话:0766-8661166 ,联系人:苏先生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应类别”以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建设单位与中选服务机构协商为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