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5303007172526K/2023-00149
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28
超限运输,典型案例
2023-08-28

超限运输,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云安区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为督促各运输企业提高守法意识、规范装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对2宗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3813日,云安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治超行动中发现,李某某驾驶桂AQ86**/MS3**挂货车行经省道S368线云安区路段处,经公安交警人员指引,李某某驾驶桂桂AW53**/MA9**挂货车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治超卸货场内,经交通执法人员称重检测测得车货总重为100.09吨,车辆轴数为六轴,限重49吨,超过限载标准51.09吨。李某某向交通执法人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3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风险4: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 124)、《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2017) 173),本案件属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案件,由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监督当事人自行卸载至规定限值,消除违法行为;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李某某进行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记6分。

案例二

2023813日,云安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治超行动中发现,廖某某驾驶桂AW53**/MA9**挂货车行经省道S368线云安区路段处,经公安交警人员指引,廖某某驾驶桂桂AW53**/MA9**挂货车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治超卸货场内,经交通执法人员称重检测测得车货总重为100.56吨,车辆轴数为六轴,限重49吨,超过限载标准51.56吨。廖某某向交通执法人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3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风险4: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 124)、《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2017) 173),本案件属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案件,由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监督当事人自行卸载至规定限值,消除违法行为;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廖某某进行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