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24〕1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区目前已经登记在册的,且符合2025年申领条件的新增27名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如对相关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
邮政编码:527500;联系电话:0766—8638875
附件:云安区原民办代课教师2025年新增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名单.xls
附件:云安区原民办代课教师2025年新增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名单
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