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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6-17
名称: 关于印发《六都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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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都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六都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人民政府

2025617  









六都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科技支撑、网格管理、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坚持权责一致,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构建镇、村两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

(三)总体目标。建立镇、村级两级田长+护田员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确立田长制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工作机制。各村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督体系,完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完成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使耕地保护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体系及网格

(一)“田长”设置及职责

1.田长设置按照“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原则,建立镇、村二级田长+护田员体系。

1镇级分别设置田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别设立副田长,由负责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同志担任。根据实际班子驻村分工等划分镇级责任片区。镇级统筹落实承担田长制工作的人员、场所和设备,保障田长制运行。

2行政村设置村级田长,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村(居)按耕地保护网格,设置网格田长,由村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组长担任。

3村级设置护田员,各护田员按照划分的巡田网格使用巡田APP开展巡田工作。

2.田长职责:各级田长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镇级田长职责:负责对中央、省、市、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精神具体贯彻落实,对落实本辖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负总责;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整改辖区内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负责定期召集村级田长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每季度向上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对下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主要职责包括: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定护田员人数和具体人员,制定镇级实施办法及有关制度等。

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和“田长制”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需要解决的事项。

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问题,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组织指导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土地卫片图斑和耕地流出图斑的复耕与整改。

每季度最少组织2次辖区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管护工作的巡查、检视;督促指导村级田长每月开展耕地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用耕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对村级田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对严重失职渎职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2村级田长职责:村级田长是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村范围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负总责,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每月对本村内耕地全面巡查不少于1次;负责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整改本村内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督促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监督护田员运用田长制APP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每季度向上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对本村内耕地的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向上级田长报告。

负责本村内耕地保护田长制等标识牌的维护工作。

负责在村内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密切关注本村内各地块用途情况,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建厂、建窑、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耕地行为的苗头性问题和动向,及时劝阻并迅速向上级田长汇报。

3网格田长及护田员职责: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管理耕地保护田长制等标识牌、永久基本农田界桩等;同步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每周按照巡田APP工作任务在责任田片区开展不少于1次日常巡查,及时对上级下发问题图斑开展专项巡查,并在巡田APP上完成任务核查报送。主要职责包括:

按照巡田APP中领取的任务开展巡田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进行劝说和报告。

负责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田长制标识牌、永久基本农田界桩等的管理,发现破损等情况及时向上级田长报告。

负责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日常宣传。

4镇规划建设办工作职责:对各村田长制执行情况,村级田长、护田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在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送上一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

(二)网格划分

网格划定为镇、村二级网格。其中:镇级网格为六都镇全域范围,村级网格为14村全域范围,以村行政界线进行划分网格。无争议飞地由权属所在村负责,有争议的飞地由涉及村共同负责。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确保完成我镇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制定补充耕地和耕地恢复计划,逐步增加优质耕地面积,增加永久基本农田储备,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二)推动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严格受污染耕地管理。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粮食生产保障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补充耕地(包括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及时发现并解决渠道淤塞、工程设施损毁、破坏耕地质量和非农建设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三)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加强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与管控,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及时发现纠正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种植行为。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田长制工作会议,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总田长召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在责任区域设置统一规范的田长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三)巡查检查制度。镇、村级田长要及时掌握耕地保护利用情况。镇级田长每季度开展耕地保护监督检查至少2次,村级田长每月至少对耕地开展1次全面巡查,网格田长和护田员每周至少对耕地开展1次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制止,不能制止的,应通过巡田系统向上级田长报告。镇级田长要组织有关部门迅速予以处置。

(四)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水利等部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

(五)工作通报制度。镇规划建设办及时跟踪田长制实施进展,对下级田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本级田长制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本级田长及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都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自然资源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村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推进落实“田长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要制定实行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田长制”管理工作。要强化对“田长”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工作合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科技支撑。坚持“人防+技防”结合,依托全省统一田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田长制巡田APP和视频监控、遥感影像、无人机巡检、动态巡查“多位一体”的综合监测体系,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耕地精准管理,动态监测耕地变化。

(四)加强考核问责。对村级田长履职情况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的村,视情况对该村田长予以通报、警示约谈,并将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块田长制公示牌,注明保护面积、范围、示意图、田长信息及举报电话等内容;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引导群众准确理解和对待耕地保护工作,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落实资金保障。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原则上由上级财政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保障我镇田长制工作的开展。其中:

1.护田员工作经费:为了保障我镇田长制实施落到实处,建立以行政村为单元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利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巡田APP开展耕地日常巡查,需配备覆盖到村的护田员队伍。按照全镇网格划分,在现有护林员中选取护田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所需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2.宣传、推广田长制工作:在各行政村中耕地集中连片的显眼位置,设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公示牌,购置宣传手册资料、设置宣传标语横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