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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6-01-12
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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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浏览次数:-


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绿美云安生态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林长制等重点工作,聚焦林业工作职责履行,纵深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不断提升我区林业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区委“426”跨越式发展攻坚战,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持续巩固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通过常态化的学习,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法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紧扣林业发展需求,锚定实践目标,制定印发《2025年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年度职责和内容,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为全局开展普法工作提供科学遵循。

(二)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我局充分发挥了党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主持召开了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及部署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总结分析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堵点,提出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带头领学宪法、民法典和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省林长制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参加主持各项普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能力。健全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查摆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指导,研究制定《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执法案件审批制度》《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管理制度》,优化依法行政执法模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权责清单。按照省、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和整理,做好国家和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接”和“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入省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第三方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破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一次性办成”政务服务,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在全省率先推出小额商品林采伐审批小程序“云安易采”,实行告知承诺制,免除伐区设计查验等中间环节,简化了采伐审批流程。截至202512月,共办理核发林业行政许可386宗,其中:核发林木采伐许可303宗;核发植物检疫证7宗;核发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0宗;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8宗;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68宗,其中永久34宗、临时27宗、直服7宗。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现全区林业系统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常态化,落实跨股室“双随机”联合抽查,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全覆盖。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两法衔接等工作,实现双随机平台与监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对接,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5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5大项和“互联网+监管”抽查事项6大项的抽查任务,任务完成率100%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全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要求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强化法律顾问的作用,坚持对决策议题进行法制审核把关,保证了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对于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等事项,决定前均征求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及时调整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领导小组,负责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广东雄亮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以及合同规范性审核中,注重发挥其作用,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确保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了实效。2025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审查法律文书、合同文件22份,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2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政府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事项依据、程序、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明确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动事后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示,行政许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向社会公开有关林业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执法记录仪)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对每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二是健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录入,全年共录入涉嫌犯罪案件4件,共同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更有效地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加大涉林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区建立健全由区、镇和村级林长、网格员、护林员等组成的森林资源监管联防联控网格,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擅自野外用火、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审计、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养殖项目、机制砂行业整治、“清风行动2025”、“护鸟清网”等专项行动。截至202512月,立查各类违法案件65宗,其中滥伐林木37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7宗、违法野外用火5宗、非法猎捕收购养殖野生动物6宗。作出处罚的61宗,罚款71.98万元、责令恢复林地1.27公顷、补种树木9026株、查扣没收野生动物及制品129只(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宗。有效打击了各种林业违法行为,保障了全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守护好云安的绿水青山。

(六)加强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2025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责任股室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学习。我局制定印发《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2025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依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推动学法融入日常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林业工作的本领。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拉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设点咨询、发放纪念品等方式,深入宣传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省林长制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场(次),派发宣传资料约2.1万份,切实增强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推行以案释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今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二)林业法治专业人员不足,法治建设工作效率有待加强。我局没有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日常法治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不够熟悉,工作成效有所欠缺。

(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每年都大力开展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养培训,但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

(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震慑力度还不足够,滥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收购野生动物、擅自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五)法治创新能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宣传不够,多以派发普法材料等传统方式为主,以案释法宣传不够生动,难以吸引公众注意力,影响宣传效果;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较多遵循惯常做法,开拓创新思维不足,未能及时根据新形势、新问题创新工作措施和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我局在网络法治宣传这块工作还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络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继续有序有效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为云安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绿美云安生态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与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全面完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使行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充分汇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其他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各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合法,防止权力滥用,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三)全面依法履职。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法律法规的修改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每一项权力和责任都清晰明确,依法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不越权、不滥用职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执法活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

)提高依法治林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林业法律法规等普法教育和培训。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五)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广大公民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系统联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拓展林业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依法履职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加大涉林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依法治理专项工作。充分发挥镇村林长和护林员的作用,拓宽违法线索发现渠道,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整治林业行业管理突出问题,保持对林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秩序的稳定,守护云安的绿水青山




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

2026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