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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3MB2D27401Y/2024-00085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8-12
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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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次数:-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建设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改革股。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水务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国家、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农业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农业、水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乡村产业发展和规划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参与农村金融管理。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承担农业重点项目申报、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与审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会展、洽谈会、论坛等活动。

  (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法和制度,审核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负责全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五)帮扶协作和老区建设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 落实乡村振兴有关帮扶政策措施,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 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 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 农村区域协调发展,组织落实东西部协作、有关单位定点帮 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 兴。参与协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承担驻镇帮 镇扶村相关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 民族地区乡村发展。

  (六)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拟订种植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肥料安全使用、质量监测等监管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蚕种和食用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办法和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安全作业。

  (七)畜牧兽医管理股。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承担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资格审核、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八)渔业管理股。拟订渔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内河捕捞和淡水养殖管理工作。负责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证和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指导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拟订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负责渔业船舶、船员及船用产品检验,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科教信息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协调农作物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送审、引进、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全区农药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工作,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水利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及预警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水利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管理水利技术标准化工作。

  (十)综合执法股。负责全区农业和涉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和涉水(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政、生猪屠宰、农业机械、宅基地违法用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受理农业和涉水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业水利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水利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水利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指导农业水利行业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镇农业水利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规费征收工作。

  (十一)河湖管理股(区河长办公室)。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实施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二)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研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业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发布区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四)农村水利水电与水旱灾害防御调度股。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组织拟订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管理办法及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及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善水利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指导跨镇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负责跨镇级区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区水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