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作为农业产区,花生种植历史悠久,农户种植经验丰富。为进一步提高农户花生种植技术,激发农户种植积极性,特举办花生高产种植“花生王”竞技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一)推动产业升级。通过评选高产典型,推广先进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提升全区花生产业整体水平。
(二)激发生产热情。以竞技形式调动农户、合作社等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种植氛围。
(三)树立区域品牌。挖掘高产优质花生种植示范案例,增强“云安花生”市场竞争力,助力农民增收。
(四)促进技术交流。搭建种植户与农技专家互动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承办单位:云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领导小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协管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活动统筹协调。
(二)工作小组
1、宣传组:负责活动宣传、报名组织及媒体对接。
组长:陈健文(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成员:钟伙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毛灿文(都杨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锦舜(六都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邓安延(高村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荣恒(白石镇党群服务中心)
麦巧敏(镇安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黄秀娣(富林镇农业办公室)
叶紫铃(石城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技术组:负责制定竞技标准、测产验收及技术指导。
组长:钟伙明(区农技推广中心)
成员:陈远宁(都杨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廖濡钰(六都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黄轩宇(高村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阙汉文(白石镇党群服务中心)
黄秀丽(镇安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练金生(富林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叶勇杰(石城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3、评审组:由区农水局的协管领导,区、镇农业技术专家代表组成,负责综合评审。
组长:陈小洪(区农水局)
成员:陈汉荣(区农水局)
钟伙明(区农技推广中心)
欧海铃(六都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黄轩宇(高村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林永华(白石镇党群服务中心)
黄秀丽(镇安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程见益(富林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叶勇杰(石城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3月1日—5月10日
(二)报名推荐阶段:2025年5月10日—6月20日
(三)专家初评阶段:完成推荐工作后的10天内进行(具体情况按实际收获时间确定)。
(四)专家评审阶段:全面完成专家初评后的10天内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表彰奖励阶段:云安区花生节活动期间。
四、参与对象及条件
(一)参与对象。全区范围内从事花生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或以上主体+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参与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共同参赛。
(二)参与条件
1、种植品种。品种不限,但必须要明确是什么品种,自留品种未贯名的写“自留种”。
2、种植规模。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0.1亩,且为同一品种。
3、种植管理。每棵播种料数可以是1粒或2粒,但每棵播种2粒的作品必需完整性,不能分开,也不能有拼接的痕迹,否则作单粒单棵计算。种植过程符合绿色生产标准,无出现违规使用农药、化肥的不良记录。
4、材料真实。参赛主体需提供田间种植的相关情况,填写到《云浮市云安区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竞技活动报名表》,并接受实地核查。
五、竞技标准及方法
(一)竞技标准。 本次花生高产种植“花生王”竞技活动,旨在选出优质高产的花生作品,评分主要从重量和粒数两方面进行。
1、重量得分(50分)
为保证花生果实重量测量的准确性,需对花生果实的水分含量进行考量。花生果实水分含量以13%为标准,按以下规则处理后再统计各参赛作品去除空粒、病虫粒及未成熟果粒后的实际重量,并按重量从高到低排序。设参赛作品总数为n ,重量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若参赛作品的花生果实水分含量高于13%,每高出1个百分点,在其实际称重重量基础上扣除2%的重量后再参与排名计分。
若参赛作品的花生果实水分含量低于13%,每低1个百分点,在其实际称重重量基础上增加2%的重量后再参与排名计分。
2、粒数得分(50分)
统计各参赛作品去除空粒、病虫粒及未成熟果粒后的花生果实粒数,按粒数从多到少排序。同样设参赛作品总数为n ,粒数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3、总得分计算
将各参赛作品的重量得分与粒数得分相加,得出该作品的总得分。例如,某参赛作品重量得分是40分,粒数得分是45分,则其总得分是40+45=85分。最终,依据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名次。
(二)作品取样规则。参赛者在自己的参赛地块中自行选取3棵(其中1棵用于作品展示,2棵用于竞技时水分含量检测和作为核准花生果实的平均粒重以换算展示花生作品果实的重量),花生植株作为参赛作品,确保植株完整、果实自然成熟,晒干后提交参赛。参赛者提交3棵带树带果已晒干的花生作为参赛作品去除空粒、病虫粒和未成熟的果粒后,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竞技。
(三)作品水分测定。由评审组工作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清理,去除空粒、病虫粒和未成熟的果粒。同时,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对花生果实的水分含量进行要求。花生果实需在自然晾晒或风干至符合当地常规储存的水分条件下进行称重和粒数统计。花生果实水分含量以13%为标准,若参赛作品的花生果实水分含量高于13%,每高出1个百分点,在其实际称重重量基础上扣除2%的重量后再参与排名计分;若参赛作品的花生果实水分含量低于13%,每低1个百分点,在其实际称重重量基础上增加2%的重量后再参与排名计分。
(四)评分计算。根据3棵花生果实的重量分和粒数分分别计算得分,两者相加得出该参赛作品的总得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区政府官网、“区农技轻骑兵服务群”和“村农技信息群”等发布活动公告,由镇、村两级组织动员参赛。
(二)报名推荐。参赛主体或参赛主体+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填写附件1:《云浮市云安区花生高产种植“花生王”竞技活动报名表》,附地块种植前中期,收获前和参赛作品收获时人与作品现场合照的彩色照片各1—3张,提交至所在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镇对报名材料初审后,择优推荐3-5名参赛者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三)专家评审。由评审组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各镇提交的参赛作品和《云浮市云安区花生高产种植“花生王”竞技活动报名表》进行评审,按照本方案的“参赛对象及条件”审查参赛资格;按照本方案的“竞技标准及方法”对参赛作品进行水分含量检测和评分,评审结果填写附件2:《云浮市云安区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综合评分表》,留存作品和相关的影像资料。
结合参赛作品水分含量测定数据,按照上述重量分、粒数分及总得分的计算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获奖名单。
(四)结果公布。获奖名单在区政府官网以及“区农技轻骑兵服务群”、“村农技信息群”等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表彰奖励。在云安区花生节活动现场颁发证书、奖牌及奖金。
七、奖项设置
“花生王”1名:奖金1000元+奖牌+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奖牌+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奖牌+证书
三等奖4名:奖金200元+奖牌+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奖牌+证书
奖金的分配原则:由参赛主体+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参加的,各占50%。
八、经费预算
活动总预算约12000元,包含:
检测费用:1000元(粮食水分检测设备)
评审费用:3000元(专家劳务、差旅)
奖励资金和奖牌、证书费用:8000元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镇要高度重视此次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竞技活动,明确专人作为活动联络负责人,负责活动在本镇的具体组织、协调与推进工作。联络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区里的工作安排,及时传达活动相关信息,组织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参与活动。
(二)技术保障。由我区农业专家组成的技术组为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在活动筹备阶段,技术组对制定竞技标准和评分方法,进行了深入的研讨,确保其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在活动进行过程中,技术组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参赛主体提供技术指导,解决种植过程中遇到的病虫害防治、肥水管理等技术难题。在评审环节,技术组对评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评分数据的准确性和评审结果的公正性。此外,技术组成员全部都进驻到“区农技轻骑兵服务群”和“村农技信息群”,参赛主体可以在群中随时向技术专家咨询问题,技术组专家会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
(三)纪律保障。严格遵守活动的各项纪律要求,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参赛主体在报名、测量水分、评审等环节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以上完善且细致的保障措施,确保云浮市云安区花生高产种植“花生王”竞技活动能够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提升全区花生产业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 1、云安区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竞技活动
报名评分表
2、云安区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竞技活动
评分汇总表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云安区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竞技活动报名评分表
说明:1、身份栏填写农民或乡土专家或农技人员;2、3棵作品的重量为花生整棵重量。3、提供花生前中期参赛人与参赛地块的合照、收获时参赛人在场照片和收获后3棵花生作品与参赛人的合照共3张。
附件2
云安区花生种植高产“花生王”竞技活动评分汇总表
说明:奖项名称:“花生王”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