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产养殖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我区渔业设施化标准化现代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渔业类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水产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项目储备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实施内容
1、池塘养殖。重点开展养殖池塘改造和工程化养殖设施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不得在养殖池塘的主养水面开展光伏等影响养殖生产的建设活动。
2、工厂化养殖。重点开展工厂化养殖车间(含鱼菜共作)、陆基圆池等设施养殖模式建设,配备相关机械自动作业装备及水处理设备,搭建物联网系统。
二、项目储备申报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稻鱼共作养殖场因场地特殊性不需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或鱼塘承包合同,符合区域产业规划,连片养殖面积具有一定规模,水源充足,无污染,生态环境良好,交通便利,电力配套。
(二)先建后兑付原则。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即由养殖主体申报,经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项目储备单位。项目储备经申报成功后,并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的,给予配套补助;不合格的,不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
(二)主体身份信息材料(列明营业执照、合作社注册登记书号,身份证号等);
(三)需要使用土地建设的,须对照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园林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建设用地报批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项目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时限
云安区2026年水产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项目储备申请自即日起开放储备,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请水产养殖主体务必在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渔业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