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农业农村和水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治水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持续推进水务治理体系的战略目标,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普法宣传等一系列举措,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和水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及水事秩序保持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全面报告如下,旨在系统总结成效,剖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推动农业农村和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紧密跟踪《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例实施情况,及时在清单中补充、规范促进产业发展、加强乡村治理等方面的权责事项,同步取消或下放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行政审批权限,确保清单全面覆盖新职能、新要求。同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实现与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的数据关联与共享。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我局下放事项“放得下”、各镇综合执法人员“接得住”,2025年2月,我局编制印发了《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5年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和《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5年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指导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或个人遵守涉农涉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镇的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针对性培训5次,参加培训的总人次为20人次,使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效能得到较大提升。
(二)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为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职能交叉和重复,提高行政效率,区农水局共计向各镇下放或委托各类权限事项9项(包括行政管理类3项,综合执法类6项),通过激活各镇业务部门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发挥自身优势,更直接、更高效地处理相关业务,减少层级传递和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我局已在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等61个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办理流程,推进信息共享,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切实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事项名称、实施清单、受理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与市级要求基本一致。2025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共受理通过行政许可申请105件。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为减轻企业负担,避免干扰正常经营活动,提升政府执法效能,推动监管与服务融合,我局参与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及“对矿山企业的联合检查”等事项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检查效果。我局坚持流程化管理、规范化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后,形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中发现的突出性、苗头性问题,供各联合部门参阅和检查对象借鉴整改。二是为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我局于2025年7月8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5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以执法检查对象为基础,分类确定抽查事项清单,涉及检查任务12宗(包括本部门抽查任务6宗及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6宗),涉及农资店、屠宰场、小水电站、养殖场、取水单位等检查对象16家,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现象,以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为止,12宗检查任务已全部检查完成,检查结果已于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同步公开。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流程和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编制的指导力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同时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6份,其中《云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云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管理办法》《云浮市云安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已于2025年自动废止。二是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安排,我局印发了《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试行)》,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程序,建立了自我审查、统一审查、委托第三方协助审查等审查模式,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覆盖,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浮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经过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同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每年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文书制作、重大合同审核、行政复议、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机制。在我区的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解过程中,坚持法律顾问“四到场”,确保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的公平性。2025年聘请了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机构,我局法制机构(含聘请的法律顾问)就“农科机构协同创新合作协议”“云安区水库体质增效工程有偿使用项目协议”等出具法律顾问意见和审核意见共计10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严格依据部门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区委编办,研究制定了各镇涉农涉水领域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与需各镇配合事项责任清单。经系统梳理与联合审定,共明确涉农涉水基本履职事项82项,需各镇协调配合事项25项,有效避免了职责交叉与监管真空,显著提升了基层治理的规范化与协同化水平。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我局积极抓好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我区“三农”发展各方面工作情况。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公开,科学设置了“政务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用信息双公示、公告栏”等栏目。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农业政策宣传、农业补贴信息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工作成果等,让社会广泛知晓。2025年在部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6条,在“双公示”系统归集行政许可数据105条。截至目前为止,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2件、行政检查案件信息307件,行政许可157件,行政征收案件信息223件。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围绕农产品供给、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监管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春耕、双夏时间等关键事件节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非法采砂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提升农业和水事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船艇)320车次,检查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屠宰场等经营门店83家,检查农资产品品种530多个,共巡查河道长度约7500公里,清理非法捕捞渔具62件/4050米,查扣涉渔“三无”船舶5艘,立案查处违规取水案件1宗、屠宰未经检疫案件1宗、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案件1宗、农产品农药残留不符合标准案件2宗。
(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农业农村和水务相关法律法规列为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内容,每年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二是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用,局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学习宪法、党内法规、涉农涉水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区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学考,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 学时。2025年共组织86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四、持续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持续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制。成立区级仲裁委员会,组建一支22人的仲裁员队伍,各镇相继成立调解委员会并聘任调解员共45名。全区105个行政村均成立调解小组,村组调解人数共239人。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设立一庭三室(合议庭与仲裁庭,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档案室),配套专用办公设备及视频监控等设施。每年区级财政提供仲裁经费5万元,切实保障仲裁机构的正常运作。根据《云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计划》举办裁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调解仲裁工作实务。2025年已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1宗,已于11月18日开庭审理并向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出具仲裁裁决书。
(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度,我局应对一宗由云安区人民政府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类行政复议案件。经区人民政府依法审理,认定该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终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之后我局将进一步在应诉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上下功夫,并加强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力争将更多行政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持续推动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再上新台阶。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农村普法资源有待整合,普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资源分散、手段传统等问题,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完全解决。面对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二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人员素质与新时代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尤其在基层农业农村部门,专业法制审核人员匮乏,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的提升。三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于法治建设的学习方式单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缺乏专业理论水平。
六、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等党内法规条例,定期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法规等及时跟进学习。2025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12次、邀请区委组织部派员列席2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并对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2次。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三农”意识,做到依法从政、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机制。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紧密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纵深推进“426”跨越式发展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有关工作:一是制定《2025年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紧密结合。三是通过单位LED电子屏、政府公众网、发挥普法阵地等多形式宣法普法举措,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的建设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举办和参加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通过2025年度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及培训计划,实施好农业和水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农业农村和水务领域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七、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业农村和水务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提升纠纷调处能力。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二)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涉农涉水领域重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内河捕捞管理、生猪调运监管、非法采砂治理、打击制售假农业投入品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和水务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更新行政执法队伍,加大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