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划定水库管理范围,明确水库管理边界,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有关要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委托编制单位编制《云浮市云安区20宗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或单位提出建议或意见。
公开征求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开始7个工作日内。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书面形式:邮寄至云浮市云安区白云路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二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股(邮政编码:527500);
2.电话:(0766)8638286;
3.电子邮箱:yasw8286@126.com。
附件:《云浮市云安区20宗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成果》(征求意见稿)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1.云浮市云安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原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