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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5303MB2D27401Y/2026-0004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4-30
名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施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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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施行

发布日期:2026-04-30  浏览次数:-

  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由原六章50条扩展至七章90条,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与旧法相比,新法在伏季休渔管理方面有多项重大变化,请大家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是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原法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管理规定行为的罚款上限为5万元,处罚力度有限,不足以形成有效震慑。新法将罚款上限大幅提升至200万元。具体来说,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对无证捕捞、“电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同样提高至200万元。

  是监管范围进一步延伸。原《渔业法》对休渔期间的管理主要集中在捕捞环节。新法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拓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法者同样要面临法律追责的后果,不仅严管“谁捕捞”,同时严管“谁收、谁运、谁加工、谁销售”,形成全链条闭环管控。新法还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其提供补给、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为打击“三无”船舶提供了更高的法律依据和更严的执法抓手。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https://dara.gd.gov.cn/ztzx/nyaqsc/xxyd/content/post_483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