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粤人社规〔2021〕5号)、《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22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26号)等。
二、政策要点
(一)参保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可在云浮市云安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范围包括:
1.未与新业态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专车司机、网络主播等;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金额
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20%
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的上下限范围内自由选择。按照省公布的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其中第四片区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983元,按此计算,2023年7月—2024年6月,云浮市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为4190元/月至26421元/月。
(三)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云安区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6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办事指引
(一)缴费登记办理
非本市户籍(含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就业登记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就近在全市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除了凭身份证现场办理外,还可在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等全流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粤税通”清缴缓缴社保费操作指引(请扫码查阅):
(二)转移接续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市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符合在我省领取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做好信息归集并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跨省就业的,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就近在全市任意一家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也可在“粤省事”、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