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广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你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在2024年7月16日前到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并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
4.公司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发放等情况;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星浩、区耀广 联系电话:0766-8638193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