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区内相关企业、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我区青年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6号)和《关于印发<云浮市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166号)要求,我局拟在全区范围内备案一批青年就业见习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单位”)并收集各见习单位岗位需求,现就推进我区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青年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政策。
毕业2年内是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的特定时间段。
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处于无业状态,已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且签订见习协议开始见习时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在16-24周岁之间的青年。
二、见习单位范围
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均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见习单位要求。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为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办理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岗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可开发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填写《云浮市云安区见习单位备案表》(附件1)、《云浮市云安区青年见习岗位开发计划表》(附件2)在申报时间内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报送区人社局邮箱,并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发起岗位新增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5),由区人社局择优确认开发并对外发布,经区人社局审核开发的岗位才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三)录用备案。见习单位录用见习青年前,应填写《云浮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和《云浮市青年见习人员明细表》(附件4)连同见习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失业登记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区人社局,并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发起人员备案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5)。
四、申报时间
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进行申报。
五、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见习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高于云浮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云浮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区人社局申请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有关事项
(一)用人单位每月需按不低于云浮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本次经区人社局确认开发的岗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确定见习对象的,将收回有关的见习岗位指标。
(三)请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进行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确定见习对象。指导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开发一批符合实际、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并把岗位推荐给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
联系人:郑天然;联系电话:0766-8638413
电子邮箱:yarsj8638413@163.com
5.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资质申请与人员备案操作指南.dps
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