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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3
名称: 关于公开选取2023年度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高岭村等2个村补充耕地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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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2023年度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高岭村等2个村补充耕地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3  浏览次数:-

  由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的2023年度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高岭村等2个村补充耕地项目,现已通过财政预算审核,招标人为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现需要公开选取有专业(经验)的施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高岭村等2个村补充耕地项目

  二、项目规模:约61.7亩。

  三、招标控制价:61.9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按费标处理。

  四、招标范围和规模:2023年度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高岭村等2个村补充耕地项目,约61.7亩,主要是对果园、林地、坑塘水面、其他草地进行整理为耕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五、工期要求:180天。

  六、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其中:项目范围土地应整体清表,含构筑物、树苗、整平;即所有农作物、青苗的清杂工作等工作,并按要求种植农作物。项目范围内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平整场清(树木、废渣、垃圾等必须清理出场,杂物运输、弃杂点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最终项目完工以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为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认可本公告中的各项约定;

  八、投标时间及要求

  (一)自公告发出之日起通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截止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1.2)提交至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地址 :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托洞旧街196号)。

  (二)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箱和通过信件邮寄快递等方式投标。

  九、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报价最低者中标)。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对本次公告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咨询时间为公告期限内每天的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名称: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托洞旧街196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66-8311278

  附件:

  1.投标报价函.docx

       2.投标人承诺书(参考模板).doc

  发布单位: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