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石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带头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主题教育、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学习会等时机,通过全面系统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4次,到各村(社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等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法治建设履职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同步谋划,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职责,对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安排部署,实现“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作用有效发挥。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法律顾问的意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同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公示。二是规范村民自治。完善村级治理结构,调整理顺村级组织关系,强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在村级事权上,通过定方案、抓落实、收评议、听意见等科学优化村级决策程序。
(四)加强法规学习,提升法治水平。一是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全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不断提升全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能力。组织全镇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实现100%完成学习任务,100%参与考核,100%考核通过。二是着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镇、村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决策涉及行政执法、重大决策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我镇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助力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定期对农村“法律明白人”扎实开展培育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等。
(五)抓工作部署落实,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2024年,开展执法巡查272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189宗,其中:行政检查案卷1宗;行政处罚立案21宗,其中办结19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3份;及时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放弃非法占用土地建设2宗约1.6亩。二是认真做好辖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工作。以规范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辖区违法经营企业和活动进行有效规范与查处,对辖区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生产秩序起到了有效规范作用。今年以来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经营主体开展检查,警惕风险,共出动执法车辆269次,执法人员508次,检查经营主体189家次。三是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强市民的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市民对投诉举报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权18宗,调解成功率100%,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四是加强镇村两级调解工作。强化落实“1+6+N”工作体系,充分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力量,发挥基层好人队伍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法涉诉、涉农涉土、涉众金融、房产物业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通过领导重视到位、会议研判到位、部门配合到位、事后跟踪到位的“四到位工作模式”,全面落实信息收集报送、形势分析研判、事项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五是继续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辖区内23个村居委均有对应的驻村(居)律师,向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2024年,我镇共解答法律咨询680余人次。六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特点,运用多样化、区别化、差异化的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深入基层一线配合做好人口排查、普法宣传等工作。2024年累计拉挂宣传横幅60条,共计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学生发放宣传资料3100余份,宣传活动受到群众大力支持和普遍认可。七是依法落实村民自治,规范财经制度。各村(社区)建立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村民自治,严格按照“阳光村务”要求开展公开公示。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对涉及集体各项事务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八是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我镇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印发《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按村干部落实任期届满审计制度,纵深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三资”清理核实,建立完善台帐和公示,将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数据录入省“三资”管理平合,实现网上实时查询。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2024年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区委、区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用法需持续加强。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均衡,数字化技术赋能依法行政还需加强。四是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镇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社会面法治教育,促进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站位统筹依法治镇。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切实发挥镇党委推进依法治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强化干部学法用法,高水平提升法治思维。进一步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集中学法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学法守法、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丰富法律法规学法形式。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以讲法律故事、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逐步成为“法律明白人”,推动法治型干部队伍 “青蓝相继”。
(三)完善依法行政机制,高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把握行政单位应诉工作职责,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要求,熟悉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切实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化解纠纷隐患。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规范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实现“一个中心管平安、一个平台抓治理”。充分发挥“援调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法援、仲裁、法院的协作力度,引导当事人以合适方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专项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指导力度,推动辖区群众、行业企业提高法治意识,推动全镇法治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