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自查工作的通知
云安区内各化妆品经营企业: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集中整治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药监局及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部署要求,云安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以下称为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现根据工作要求,请云安区各化妆品经营企业对照企业自身经营的化妆品开展全面自查,自查企业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一号多名称”(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一号多商标”(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责任主体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一号多主体”(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以及“产品销售包装发生变化”等违法行为,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请各企业务必于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自查及整改。自查和整改材料企业务必留档备查,并请于7月14日前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盖章报送到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或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到邮箱:yfgzyw@126.com
本次自查工作,请各化妆品经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 《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
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7月6日
附件《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