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云安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我局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推行住所申报制改革”等改革,简化准入审批流程。二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牵头组织印发《云浮市云安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和云浮市云安区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对我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厘清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关系,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三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把好市场准入关。四是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积极引导群众使用“粤商通”“银证通一体机”“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申办营业执照。我区“粤商通”注册率率先在全市实现100%全覆盖。2023年已有2741家市场主体通过“粤商通”“政银通”等服务进行全程无纸化登记,设立登记业务网办率98.46%。五是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服务。将商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的5个企业开办环节实现“一窗通办”,开办企业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可实现0.5天办结,大幅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六是开通“注册许可绿色通道”。立足登记注册职能,全力支持重大项目落户,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项目内的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备案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采取提前介入措施,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商事登记业务指导,并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力求以最优质服务支持各类投资者落户云安。七是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区范围内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含省级许可事项)、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销售、食品餐饮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申办时间大幅缩短,最快可实现即受理即办结。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业务1261笔。八是落实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及免费证照快递服务。至目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已累计为新设立的1352家企业、1315家个体户免费送出印章5295枚,为市场主体节省开办成本132.375万元。开办企业便利度得到提升,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市场主体增量明显。今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79户,同比增长70.78%,位居全市第一。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我局全面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涵盖21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涵盖的领域数41个,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数量68个。印发《云浮市云安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云浮市云安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其中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35个,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98个。截至2023年12月20日,我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107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5个,完成检查结果公示的本部门及部门联合抽取对象数分别为537个、50个。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我局坚持将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对互联网刷单、养老保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坚持从严查处。2023年,我局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宗,有效规范市场竞争。为更好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结合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牵头成立云安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和云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为在牵头工作中开展督查抽查和举报处理等提供了工作指引。同时,我局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区直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日常工作培训,牵头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2次,宣传竞争政策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普及行政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法律要点。
4.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目前我局的权责清单事项共161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0项、行政处罚事项1359项、行政强制事项63项,行政检查事项32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行政奖励事项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8项以及套餐服务25项,全部权责清单事项已依法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5.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
我局突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两品一械”抽查力度,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力提升疫苗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以承诺赔付制度为核心的新型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模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我局共认领“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数量为50项。
(二)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6.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我局坚持严格执行《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由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同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统计,今年以来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暂没有需要废止或者修改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7.全面执行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坚持严格执行《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5月向社会公告实施。同时,我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翔浩(云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局机关相关法治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该律师事务所已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份。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赋能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按照“谁下放、谁培训、谁指导”的原则,我局制定了《云安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两品一械、价格监管、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器具监管、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班5期和针对性培训班39期,对全区7个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219人次开展了培训。我局还依托“云浮市云安区药品监管综合培训法治教育基地”,对各镇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实景式培训,有效提升培训质量和实效。同时,我局统筹协调组成2023年镇级案件集中办理专项工作小组,各镇派出1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脱产跟班学习的方式,集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镇级案件办理工作,由我局执法大队带队开展执法办案,并作现场指导教学。通过采取现场观摩、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乡镇执法人员办案业务水平。我局和各镇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案件报送制度,制定《云安区市场监管局与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得到较好的落实。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赋予镇级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大镇域发展自主权,提高镇域统筹能力,2023年12月我局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等28项行政管理类职权事项委托各镇人民政府实施。
9.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我局执法人员日常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出示及佩戴行政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着装规定,规范执法用语使用,严格依照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将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开。所有违法案件均参照执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与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10.坚持专项治理常态化,推动全区市场环境有效净化。
我局持续开展花生油小作坊专项整治、酱腌菜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治理行动,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紧抓危险化学品、人流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燃气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着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做好“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清源”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和“护航-2023”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及时调整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完善机构,及时组织召开全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从“建设标准、市场服务场所设立、市场制度建设、市场规范管理、部门形成合力”五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一号多用”化妆品定向检查工作,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68家次。全力以赴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积极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2023年已立案吊销企业14户,有力的净化了市场环境,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截至2023年6月30日24时,全区报送2022年度年报企业2423户,企业年报率为98.98%,企业年报完成率排名全市第一。
11.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四大主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扫黄打非”及打击走私工作,重点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疫情防控药械违法犯罪行为、知识产权保护、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涉企收费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5宗(结案133宗),其中食品案件114宗、特种设备案件3宗、药械化案件12宗、质量案件3宗、知识产权案件14宗、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宗、价格案件2宗、吊销案件14宗、其他类案件2宗,涉案货值约6.97万元,罚没金额约15.6万元。严格执行《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切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支持就业创业环境。积极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快速办理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事项,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公示。2023年,快速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个体户460户。同时,继续做好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归集共享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浮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云安区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实现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12.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
2023年,一是结合行政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特点,借助行政调解员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资源,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行政裁决快调快裁机制中化解纠纷矛盾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行政裁决快速处理机制、完善行政裁决程序、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创新案件办理方式等工作机制。持续建设知识产权调解专家库,对疑难案件及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等服务。持续与广东翔浩(云安)律师事务所合作,通过知识产权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为侵权纠纷案件办理提供产业支撑。三是持续与区人民法院共同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通过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途径,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今年完成人民调解案件1宗、行政调解案件1宗。
13.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
我局重点关注涉众型和群体性投诉,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和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管控,对消费投诉反映集中的消费纠纷热点、难点申诉,及时调查并答复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2023年,我局在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138宗,其中受理投诉96宗,已处理完毕96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9元;受理举报42宗,其中举报的经营主体不属于我区范围内的占17宗,已处理完毕41宗(立案3宗)。
14.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认真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182号)和《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云安区府办函〔2018〕142号)有关行政应诉工作的职责分工,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开展学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积极培养和提升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快发挥政府建设方面起到推动作用。
(六)深化政务公开。
15.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我局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在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并按照区府办工作要求,做好栏目设置及信息更新等工作。我局现有“云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平台1个,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公众号平台的搭建并发布日常工作信息动态。2023年,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举报,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6.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我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线上媒体的作用,依托“云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网络。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35次,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等。坚持局党史学习教育“晨讲堂”学习制度,采取学党史、畅谈体会、书记党课、党员讲堂、书面测试等方式常态开展学习,至目前共举办38期。通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警示教育会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和以案示警,促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履行好职责使命,主动对标对表,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依托“学法课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守住安全底线,以高质量市场监管工作推动云安区高质量发展。
17.从严落实学法用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3年,一是我局制定并出台《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修订)》《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47人积极参与学法考试,并于10月11日前全员获得满分通过,提前实现了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满分率100%。三是开展各类法律法规贯宣、执法培训活动,持续举办“学法课堂”。由股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授课,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3年共举办10期“学法课堂”,参与授课的局执法人员有19人。
18.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局主要负责人为我局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任务。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工作亮点成效
(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我局制订《云浮市云安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强化规范引领,以实现登记率、自查率、监督检查覆盖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五个“百分百”为目标,稳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围绕食品销售领域的各风险点,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共出动检查人员240多人次,检查相关生产单位280户次,督促整改问题82个。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主动防范风险因素,提高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落实全区2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强化市场准入把关。2023年,完成全区2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7920批次,合格率为99.71%,筛查发现并销毁快速检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3批次(18.3公斤),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46批次、药品质量监督抽检4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2批次,及时核查处置率100%。落实全区1100多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和考核测试,持续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区两会、中高考等重大会议活动监餐保障工作,实现网络订餐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和公示率双“100%”。实现学校食堂“互联网+”智慧监管全覆盖,全区共有学校食堂62家,安装摄像头273个,并全部接入“云浮智慧治理云图系统”,在线率持续保持在97%以上,实现了智能巡检。建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设备每日自检制度,建立“云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设备线上检查每周全覆盖工作制度”,共开展线上巡查1300次,巡查学校2600家次,发现存在问题25个,完成整改25个。2023年开展了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网络销售等专项行动,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40多家次,对全区疫苗接种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完成药品事件报告208份、医疗器械事件报告94份。
推动普执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三项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民法典“双进”建设,打造“看得见”的普法阵地,扎实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创新开展“民法典进市场”建设,在已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个体工商户经营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农贸市场普法长廊建设,目前,已完成六都市场、南乡市场普法长廊建设。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为抓手,大力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建设,将民法典、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挂点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建成了“民法典骑行小径”、“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墙、“民法典、食品安全宣传‘四小园’竹篱笆”等特色景观。
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共建站建设,宣传“用得上”的法律知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辖区药店创新开展“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共建站”活动,组织全区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建立“云安区药店普法宣传员”队伍,在药店内设置普法学习机和普法宣传区,让药店成为人民群众学法新阵地。与农贸市场开办方开展普法共建活动,在农贸市场设立“云安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共建站”“市场监管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公称服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知识产权服务、消费者维权服务、普法宣传等五项服务,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让市场监管服务美好群众生活。目前,已在六都市场、南乡市场设立“云安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共建站”“市场监管服务站”。
三是持续开展市场监管普法“四平台”建设,进行“听得懂”的普法教育,有力提高依法治理成效。线上,开设“微讲堂”,联合云浮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开设《市场监管微讲堂》普法栏目,创新市、区两级微信公众号联动普法、报纸读法、抖音宣法、学法答题、留言集赞“五合一”同步普法新模式。创办“云广播”,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粤北稽查办、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浮广播电视台开设覆盖全市的广播普法栏目—“市场监管普法云空间”,定期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业务骨干、相关成员单位及专业机构人员、行业经营者开展专题普法,目前已举办60期,共吸引5800多万人次在线收听,参与线上答题。线下,创新打造普法宣传进校园“四有”新平台,与云安中学、都骑中学开展普法共建活动,设立“云安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共建站”,定期举办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进校园”广播普法栏目。在共建站外走廊制作“云安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共建站宣传栏”,并根据每期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进校园”广播普法栏目内容或重要节点普法和安全常识普及等进行定期更新。同时,我局依托该共建站为公安(禁毒)、国安、烟草、盐业、银行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题普法活动提供了普法宣传平台。至目前,已举办14期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进校园”广播普法栏目,受教育师生达5万多人次。创新打造“云浮市云安区药品监管综合培训法治教育基地”,基地为2023年市县药品监管综合改革重大项目,以提高监管者、从业者和消费者的法治意识、法治知识和法治能力为目标,开展实景式综合培训、法规宣贯和科普教育。2023年,基地已对全市市场监管干部和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市、区药店从业人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师生代表、各界群众等开展了培训与宣讲活动共26期近1000人,切实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我局“创新打造模拟药店‘3+3’实景式普法新模式”在广东省普法办组织开展的2022-2023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征集评选活动中获评为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工作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提高监管效能的信息化监管手段有待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力量和生动实践。一是认真谋划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领域执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努力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完善干部的知识储备,提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