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云安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省委“百千万工程”、市委“三大会战”、区委“十大行动”,全面推进法治云安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成效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一是政治学习强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传达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党性锻炼铸忠魂。通过贺卡唤意识、誓言葆本色、党课铸根魂、宣讲护核心、慰问传党情等系列活动,结合“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使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得到市督导组的肯定,相关工作经验于2023年5月在“云浮市直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推广。
(二)树牢政治意识,抓牢意识形态建设。一是集中思想强领导。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党建责任摆在第一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班子)会24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23次,召开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4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和信息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原则,加强对局网站、“两微一端”等阵地的管理,健全完善《云安区司法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抓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考评激励鼓干劲。坚持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中,聚焦短板弱项,勇于自我革命,强化责任担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抓实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调整交流、晋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加强干部的培训历练,2023年以来,选派2名年轻干部参与区委巡察、到市直单位挂职锻炼,进一步强化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切实让年轻干部在工作中磨练意志、锤炼党性、提高能力。
(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安。一是在法治建设中努力争先进位。完满完成2022年度法治广东考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迎检任务;指导和督促区直各考评单位完成2022年度法治云浮建设考评各项任务,我区在该项法治云浮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位于全市第二,比2021年度提升2个名次;我区申报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地区),目前已通过省司法厅委托第三方实地考评和初步评估。二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推动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一体贯通,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通过在党校干部培训班、执法人员培训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等方式,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区落地生根。三是健全执法机制,推进管理方式“制度化”。指导区直部门与各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搭建起统筹协调、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协作(响应)、案件移送抄告、会商、执法培训、争议协调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畅通执法工作衔接,平稳有序推进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强化统筹协调,宣传引导,扩大线索收集范围,发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部门联动作用,有力推动交警、交通部门深入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并提请区政府印发《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全面修订和明确实施期限的决定》。2023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出具审查意见21份。二是强化复议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把和解、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推动案件“从对抗走向对话”,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宗,旧存1宗,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已办结9宗,审结率100%。其中,纠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5宗,纠错率55.56%,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宗,调解结案率37.5%。三是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印发了《云安区全面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规范设置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三区”17室及上墙制度。7个镇共配备21台执法记录仪、21台执法平板、执法车辆12辆,统一标识、统一执法马甲、统一装修风格,进一步提升了镇街执法队伍形象,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2023年,完成第二批次共901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为91名(全区共146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组织举办培训班160多场次,累计参训人员2100多人次;开展案件评查4次140多宗,发现并整改共性问题30多处;25个行政执法主体共使用“粤执法”办理案件2505宗,其中7个镇1565宗(含非现场执法案件1210宗)。四是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联合团区委组建区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团,提供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云安区"百千万工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更充分的法治保障。五是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点项目(协议)合法性审查,推进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组建 “护企惠企强企”服务工作专班,为重点企业提供风险评估、政策解读、法律咨询、争议化解等全流程全周期跟踪服务。
(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力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目前,已培育476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全区全覆盖。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2023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3多次,预防纠纷117宗,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3宗,调解率为100%,成功调处789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26%,涉及金额达501.87万元,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局面夯实了基础。三是全力推进我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线上+线下”教育矫正机制。目前,云安区“智慧矫正中心”项目“三区十九室”改造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相关配套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后可投入使用。2023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22人,累计解除矫正912人,现有在册110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稳定。今年以来依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次。
(六)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开展法治宣传50多场次,派发普法宣传资料3万多份。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考评连续两年在云浮市县(市、区)中排名第一。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基层纠纷调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2023年,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登记工作台账1779条,其中法律咨询1091次,法治宣传355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5次,提供法律援助6次,人民调解1次,开展其他法律服务311次。三是在完善服务方面,我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用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便民利民。在窗口设立了“马上办党员服务岗”,优化了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清单,加速公共法律服务“惠企便民”。2023年,共办理公证176件,公证定分止争作用充分发挥;受理法援案件481宗,其中民事案件271宗,刑事案件210宗(包括认罪认罚147宗),接受群众来访来电咨询394人次。
二、存在问题
2023年以来,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乡村普法形式比较单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各镇对已下放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足,执法案件集中在少数事项,执法事项覆盖率低;三是人民调解过多依赖镇调解组织的力量,村调解组织的主体责任未能较好地落实,法律顾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依法调解还有较大差距。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迎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承办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决策承办单位事先法律论证职责,将合法性审查的关口前移,切实有效提升决策承办单位报送政府决策质量,发挥承办单位协同区司法局做好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合法性、民主性水平提升。
(二)精准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法治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涉及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三是加强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的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定期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开展村(社区)“法治体检”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制定各执法领域年度执法培训计划,联合区直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各种业务练兵活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各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下放事项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提高下放事项使用率,组织制定各执法领域年度执法计划,督促区直有关部门通过开展伴随执法等方式指导各镇执法人员多领域多事项办理执法案件,切实提高各镇对下放事项使用的覆盖率。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等规范各镇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四是明确区镇权责边界,强化区镇联动,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五是加强调研评估,进一步掌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现状,摸清已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落实和办理情况,探索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基层社会稳定防线。一是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二是鼓励和支持村(居)委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性、专职化,努力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压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当好调解指导员、法治监督员的工作责任,有效推进矛盾纠纷依法就地化解,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云安路径。
(四)践行司法为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聚焦不同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共122个公共法律服务点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高标准办好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民生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将法治宣传融入到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把事后处理变成事前预防,将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到基层群众的纠纷化解中去,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思维,防范基层社会矛盾,合法合理地处理基层纠纷,改变传统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教育,激发司法行政队伍争先进位、跨越赶超的精气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两个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推动我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力确保主题教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结出硕果。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持续发挥司法所“小所大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力度,坚持把思想引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日常监督贯穿队伍建设始终,让全体干部职工在严管厚爱中担当作为,成长成才,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为云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人才保障,为实现市委赋予云安的“三大路径、四个定位”目标任务,贡献司法行政新担当、新作为。
云浮市云安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