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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02
名称: 喜报--云安区首次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意见采纳证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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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云安区首次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意见采纳证明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云安区人大常委会发出省立法项目反馈意见采纳证明,这是自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反馈激励机制以来我区收到的首份正式采纳证明。该采纳证明,是对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协同推进地方立法、保障基层声音融入法规政策的有力见证。

在2024年12月《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过程中,云安区司法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有关职能单位召开座谈会充分研讨,收集上报意见4条,最终采纳1条。据统计,2024年全年共完成省人大立法征求意见共12件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场,汇集上报意见建议13条,为省人大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参考。

按照反馈激励制度,区司法局已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采纳证明进一步反馈给提出立法意见的单位,完成了从意见收集、整理上报,到接收采纳证明、再反馈至提出立法意见单位,形成完整闭环。立法意见反馈激励机制的落实,搭建起基层与立法机关沟通的桥梁。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拓宽意见征集渠道,鼓励更多基层群众参与立法,让每一次参与立法的努力都能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法治力量,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