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推动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贯通述、考、评、督、责各环节,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主动性,带动全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执法培训监督指导,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执法部门对监管企业分级分类优化检查计划,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全面推行“亮码入企”、“企业联系点”等制度,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溯可查,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和执法培训,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联动配合,形成化解合力。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能力,依托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与动态分析机制,积极探索“线上调解”模式,确保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不断压紧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总结好“八五”普法成效经验,做好“九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多种形式精准普法,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活动。
五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公职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志愿者等各类法治人才的培育制度,建立各类法治人才库,以法治人才队伍壮大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法治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