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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7-21
名称: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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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21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云安区进行了医疗领域专项巡察。2024年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把此次巡察作为对局党组织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关于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重要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正视问题短板,拿出刀刃向内的精神,认真落实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整改任务分别由相关领导牵头具体负责落实,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局党组会议逐项审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问题清单形式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实行“对账销号”,严格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真整改全落实。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并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从讲政治讲党性、讲责任的高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再学习、再检视、再提升。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履行医疗领域行政管理职能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贯彻落实中医药传承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其中,局党组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计划,深刻认识中医药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坚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信心与决心。二是将云安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纳入《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搭建中医药适宜技术平台,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服务能力。三是推动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科建设成特色专科并逐步培养成中医重点专科。四是区中医院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充分利用“双百行动”开展契机,成立“何伟平教授团队名医工作室”,填补我区“名医工作室”的空白。

  二是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14次传染病防控相关的专题学习,其中,局党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相关的专题学习,落实落细各项传染病防控要求。二是推进感染性疾病科室设立,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区级医疗机构已对照责任清单成立院级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区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已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室。三是成立区镇两级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区级2支、镇级7支共计63人,已组织开展全区专题培训2场次,实战应急处置演练1场。四是完善应急预案、疾病监测和预警机制。目前我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A类实验仪器配置率95%、检测项目开展率63%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加强骨干人才培训,全面提升突发公卫事件处置能力。

  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短板明显

  一是公立医院普遍缺乏竞争力,综合卫生服务能力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区人民医院和广医二院合作共建医联体,继续巩固和发展精神科和体检中心的优势,重点培育精神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增设心理门诊,开设内镜中心,培育胸痛中心,完善普通门诊内外科建设,提升医院的综合诊疗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患者。二是深化与广医二院等上级医院合作,以常驻专家和柔性引进团队,提升急危重症诊疗能力。三是持续推进省第二人民医院与区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融合型紧密医联体建设,临床科室由原来的11个增加至18个,成立生殖医学中心不孕不育门诊、产前诊断中心优生优育门诊,2024年1-12月妇产科业务同比增幅31.07%,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较前明显提升。

  二是公立医院债务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优化债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实现成本有效控制。继续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二是做好资源节约工作,减少运营成本。强化债务管理,量入为出,做好采购前计划,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三是逐月部分偿还历史债务。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情况,逐月偿还拖欠供应商的药品耗材款项及职工薪酬。

  三是基层卫生院业务用房老旧严重,基本设备设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每间基层卫生院实地调研摸排,收集各基层卫生院业务用房的改扩建面积建设、用地和设备设施更新等的实际需求。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和各职能部门政策及资金支持。富林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预计新建综合楼2025年9月底竣工;云安区医疗废水处理体系工程项目除富林镇卫生院外均已竣工并完成初步验收。三是2024年镇卫生院共投入31万元更新33件医疗设备;都杨镇卫生院自筹资金9万元,对杨柳门诊进行修缮改造。四是完成新一轮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报告初稿。

  3.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完善

  一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已加挂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区疾控中心与区卫生监督所职能整合办公。二是组建区镇两级应急小分队63人,组织全区专题培训2场、应急演练1场,选派1人参加省级流调培训,6名应急队员参加市县级集训并参与全市疾控应急处置演练。目前全区现有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助理医师)共28人。三是截至2024年12月,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49%,已到达上级年度目标要求。

  二是村卫生站运营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云安区公建村卫生站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村卫生站规范化管理及运营水平。二是加强村卫生站药品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药品储存和管理。派出工作组到各医疗机构开展药品管理指导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截至2025年1月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71间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4份,责令限期整改96间次,作出行政处罚48宗,罚款2.4万元,均已结案,为群众的健康筑牢防线。

  4.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缓慢

  一是县域医共体管委会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结合我区地理位置、区级医院医疗卫生水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际情况,向省、市卫健部门申请调整我区医共体建设模式,省卫健委批复我区不再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云安区医疗废水处理体系工程项目除富林镇卫生院外均已竣工并完成初步验收。三是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已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解读有关薪酬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四是确定了云安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基准线。五是加强指导区内医院结合自身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医院的薪酬制度方案。

  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协调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结合我区地理位置、区级医院医疗卫生水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际情况,向省、市卫健部门申请调整我区医共体建设模式,省卫健委批复我区不再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积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扎根云安,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云安区人民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推进“院院合作”;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与云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立融合型紧密医联体,让我区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得到省级专家的诊疗服务;推动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双向转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积极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三是制定《云安区开展基层首诊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政策引导,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

  三是医共体总医院牵头作用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结合我区地理位置、区级医院医疗卫生水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际情况,向省、市卫健部门申请调整我区医共体建设模式,省卫健委批复我区不再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积极推进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共建医联体。2024年广医二院共选派2名专家驻点云安区人民医院,每月定期到区人民医院的广医二院专家18人,“柔性引入”的广医二院呼吸内科专家团队2024年度来院70人次,共诊治患者1400余人次,教学查房530余人次,开展培训23场,共培训1150人次。三是广医二院为区人民医院降低进修学习的门槛,开设“绿色通道”及免费进修的优惠政策,打造一支“留得住、带不走、高素质”的医疗队伍。目前,区人民医院已选派7批28名年轻骨干到广医二院进修学习。四是通过打造“影像中心、心电中心”,实现区人民医院与广医二院的信息互联互通,使患者可以及时得到省级医院专家诊断。

  5.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中医药特色服务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4年12月,全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41%,已达到年度目标要求。二是区中医院院长敖威同志被云安区卫生健康局选定为云安区“名中医”,作为本院师承工作的带头人;推动“何伟平教授团队名医工作室”落户区中医院,为全区中医药的发展和传承注入强大动力。三是区中医院以院长(骨科方向)为组长,组建骨科团队,为骨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是针对中医诊疗推广效果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通过培训壮大中医师队伍,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线上+线下)52场次,通过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从而提高中医科的整体诊疗水平。二是强化特色诊疗项目和服务。开展中医特色诊疗项目,并加强宣传推广,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服务,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开展中医健康讲座进校企、下乡义诊宣讲、举办中医药健康夜市等活动,逐渐加深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识。2024年1-12月,区人民医院中医诊疗人次达5648人次,占总诊疗人次4.75%;区中医院中医诊疗人次达58875人次,占总诊疗人次50.35%,同比增幅1.35%。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医疗器械等项目招标采购方面

  1.招标采购领域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项目采购审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采购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廉洁性。二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政策执行力。三是邀请专家编制《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拟购置设备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在医院官网发布竞价公告,进行竞价工作且邀请三家报价并发函询问是否有二次议价空间,邀请云浮市专家库内5名专家对采购项目价格进行论证。

  二是项目采购价格虚高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实行“一岗双责”。二是组织120人次开展全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管理培训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今后采购的设备、设施将按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做好价格评估,实施多方比价,并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的最低报价进行采购,严格控制价格,杜绝采购价格虚高情况。

  三是资源闲置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在采购前,从临床需求、技术发展、经济效益、空间资源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分析和事前市场调研,合理按需求进行设备采购。在采购文件编制阶段,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要求等关键条款,避免因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供应商报价虚高,采购环境更加公平、公正、透明。二是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对固定资产、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于不再符合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报废,杜绝资源闲置、浪费。

  2.个别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廉洁风险大

  一是采购项目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自整改以来所有医疗设备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督促区第二人民医院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云安区第二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成立由医院财务科、总务科、设备使用科室、分管设备院领导的验收工作小组,必要时邀请专家验收。三是召开医疗设备项目专家验收会议,邀请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专家及区第二人民医院、供应商组成验收小组对2024年初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工作。

  二是规避财政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对规划财务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组对规划财务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三重一大采购项目必须上党组会进行研究,必要时需开展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采购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二是组织专业培训与提升能力,开展全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管理培训班,重点向审核人员及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再将工程类医用设备项目擅自改为货物类招标,对所有报我局的工程类项目严格把关,目前在建的富林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均按工程类进行招标。

  三是违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强化思想教育,提升法规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党的纪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剖析典型案例,提高干部职工法规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能力。二是分两期组织财务管理、资产及采购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区卫健系统采购制度,强化人员专业能力。三是督促区第二人民医院制定《云浮市云安区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杜绝违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四是专家组选择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专家组选择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政府采购专家组的人选进行监督。督促各医疗单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确保市场调研论证、重点环节论证及招标环节论证的专家不得为同一人。二是组织开展全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管理培训班。三是督促区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完善专家抽取流程与制度。

  (三)履行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职责,基金安全方面

  1.医保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

  一是市医保局云安分局对医保基金使用督导指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及学习研讨。按照培训计划,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举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解读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对医保药管理知识学习。2024年12月12日专题召开《关于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下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议,组织医疗机构、卫健部门专题学习研讨征求意见稿内容,并提出实际可行的修改意见。二是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联系群,安排熟悉业务人员专门对定点医疗机构业务骨干进行医保政策指导。

  二是执行医保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督导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于10月份组织执法人员到区第二人民医院(镇安中心卫生院)进行药品和耗材采购的检查,具体检查是否有报量和完成采购,是否采购非中选产品,是否线下采购,进销存记录是否完整等方面的情况。2024年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完成药品、耗材国家集采任务;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平台采购率均高于省提出的95%的要求。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云浮市云安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宣传折页7万份、A5宣传单张2万份、宣传环保袋1.25万只、宣传纸巾盒1.82万盒,分发至各乡镇及定点医疗机构,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大大提高参保人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知晓率。转发《云浮市医疗保障就医指南》,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参保人在医保就医方面的指引,同时为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提供业务指引。

  2.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多发

  一是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已对全区11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串换项目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二是加强自查自纠。指导全区11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4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共退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8万元,占退回医保基金总额的58.79%(2023年为7.58%);与2023年相比,2024年自查自纠成效明显。三是开展医保政策培训班。指导全区11间定点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及医保业务人员分析讲解2024年国家、省、市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串换项目收费问题,要求医疗机构根据相关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自查自纠。2025年2月14日举办云安区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培训班,指导医疗机构如何进一步落实自查自纠,提高自查自纠成效。整改期间,共组织125人次参加各类政策培训班,有效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

  二是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全区11间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加大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开展医保政策培训班。到定点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及医保业务人员分析讲解2024年国家、省、市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要求医疗机构根据相关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自查自纠。

  三是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药费纳入医保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全区11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医保政策培训班。到定点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及医保业务人员分析讲解2024年国家、省、市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药费纳入医保结算问题,对基层卫生院强调所有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本院限二级医疗机构才能报销的药品,务必杜绝基层卫生院因为医护人员对药品报销政策不熟悉而把限二级医疗机构才能报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的问题。

  3.监管执法不严

  一是医保部门打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11月,安排1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基金监管飞行检查,提升执法人员监管专业检查能力;2024年12月,安排主要执法人员在市医保巡查队指导下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厘清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12月30日,安排单位负责人及主要执法人员参加市医保局举办的由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二处主导的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监管工作培训交流座谈会。二是推进医保中心成立。加强与区委编办、社保、人社等部门沟通,加快推进云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成立,目前已提交成立申请。

  二是对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追缴不力。

  整改情况:督促镇安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区人民医院已全额退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并交纳罚款。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方面

  1.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一是医疗卫生人才短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监督机制,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人才支持计划(“启航计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扬帆计划”),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定期对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医疗类人才引进和招聘力度,着力为基层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的人才。并且鼓励在职人员职称提升,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学习。

  二是村医综合素质及医疗服务能力普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村医结构。制定并印发《云安区公建村卫生站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人员、业务、培训、管理内容,制定准入与退出管理制度。二是截至2024年12月,区级对村卫生站村医开展9场次培训,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村医开展42场次业务培训,并完成3次的现场业务指导,村医到镇跟班学习35人次。三是制定并印发《云安区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区镇两级医疗机构到村卫生站巡诊、派驻的服务时间及内容。

  三是薪酬激励导向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解读有关薪酬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二是召开云安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确定云安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基准线。

  2.医德医风建设不到位

  一是推动医德医风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云安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二是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培训和警示教育,派出工作组到各医疗机构指导开展培训教育,截至2024年12月底,开展培训累计1447人次。三是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工作,派出工作组到各医疗机构指导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截至2025年2月20日,各医疗机构已完成2024年度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通过院内宣传栏向群众公示,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常态化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是医德医风考评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树立正确医德医风观念。2024年12月在党组会上组织医德医风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行业规范及纪律要求,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二是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监督体系,明确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责和权限,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方案,制定《云安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推进医德医风考评工作。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派出工作组到各医疗机构指导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各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身单位实际的医德考评方案。

  3.处方点评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处方点评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云安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实施方案(试行)》,派出工作组到各医疗机构指导规范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各医疗机构自市委巡察以来,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培训58人次。截至2025年2月8日,各医疗机构按照《云安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实施方案(试行)》落实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二是对点评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加强处方点评工作,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已完成处方点评工作,总处方数170850份,抽查了3682份处方,覆盖率达2.15%。合理处方3589份,合理处方率为97.4%,不合理处方率为2.52%(较第三季度下降0.41个百分点),问题包括用药不适宜(0.9%)、超量用药(0.4%)和重复用药(0.46%)。不合理处方中100%得到及时修改(第三季度95%),反馈及时率为100%。患者满意度为92%,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率达85%。总体来看,处方点评工作成效显著,处方修改率由95%提升至100%(提升5个百分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638938,电子邮箱yawsjsj@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