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26号)精神,现对2023年1月至12月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 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日(公示期为5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云安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66-8633995)反映。
云安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医疗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5303MB2D24454P/2024-0003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云浮市云安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名称: | 云安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医疗救助情况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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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26号)精神,现对2023年1月至12月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 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日(公示期为5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云安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66-8633995)反映。
主办单位: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医疗保障局云安分局 联系方式:0766-863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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