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医疗保障局云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3MB2D24454P/2026-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云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名称: 2025年案例曝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2025年案例曝光

发布日期:2026-01-21  浏览次数:-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我局2025年查处的三起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参保身份就医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在2025年开展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中,市医保局云安分局查实三起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参保身份就医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等相关规定,市医保局云安分局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王某某冒名就医案: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退回骗取医保基金187.61元。

    二、刘某某冒名就医案: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退回骗取医保基金313.51元,并处骗取金额1.5倍罚款,罚款金额470.27元。

    三、赵某某冒名就医案: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退回骗取医保基金333.57元,并处骗取金额1.5倍罚款,罚款金额500.36元。

    医疗保障部门再次提醒:参保人员应当凭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使用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购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除被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外,还将面临被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参保人员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凭证,妥善保管,绝不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