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的镇安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二期),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项目需要,现公开选取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二期)
(二)采购项目类别(品目):货物类
(三) 参考政府采购流程
二、采购代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要求
(一)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采购文件;2、发布采购公告;3、抽取评审专家;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前期咨询;5、发布采购结果公示;6、接受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7、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协助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二)代理机构具有稳定且可靠的专业团队,对政府采购全流程服务有深厚的业务技术基础,能够胜任项目的实施。
(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不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项目代理服务资格,并将相关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或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代理机构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能力。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通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4年2月21日(截止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17:3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承诺书”和“招标代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入驻名录截图”加盖公章后,将报名文件带至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地址 : 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广海路1号)进行报名。
五、建设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
(一)被选取确定为该工程开展采购代理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中选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过期视为自愿放弃,由第二候选人依次递补并签订采购代理合同;
(二)工程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计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六、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方法
报时间截止后由建设单位依法自主完成选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招标代理报名登记表
2. 承诺书(参考模板)
九、对本次公告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咨询时间为公告期限内每天的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单位名称: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广海路1号
联系人:苏国升
联系电话:0766-6365632,13826855033
发布单位: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