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申请位置: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警大队
申请事由:迁移城市树木垂叶榕22株(胸径25-90cm)。
审核单位: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批单位: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因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需要重建交警大队查验岗及围墙,需要迁移位于交警大队内围墙的垂叶榕22株至其红线范围内的闲置地种植,其中胸径25-50cm的有9株,胸径60-80cm的有12株,胸径90cm的有1株。申请单位承诺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迁移工作,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负责管护1年,确保成活。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该批树木绿化权属为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申请情况属实,符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作公示如下:
1.方案图纸:详见附件1
2.公示期限:2024年7月17日-7月25日
3.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ylc0818@126.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详见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8638773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则视为无效意见。
5.网站查询:
http://www.yunan.gov.cn/yfyazjj/gkmlpt/index(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该图仅为项目申请位置示意图,以实际申请位置和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1.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警大队查验岗及围墙建设工程迁移城市树木方案示意图
2.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