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风野者越野基地项目点状供地项目选址论证》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区自然资源局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云安区风野者越野基地项目点状供地项目选址论证》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安区风野者越野基地项目点状供地项目选址论证》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网上公示: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unan.gov.cn/yfyazrzy/gkmlpt/index)
现场公示:高村镇人民政府宣传公告栏。
四、论证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选址范围
项目位于云安区西北部、距云安城区(六都镇)约29公里,距云浮市区约26公里,位于高村镇水美村,具体范围见项目选址范围图,包括4个地块、总面积0.6667公顷。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分类:点状项目。
行业类型:其他类项目(乡村振兴)。
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布局与规模
项目功能:项目集汽车越野、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康养等多功能于一体,以越野赛道、房车露营、自驾游、野外拓展训练、观光体验、民宿、露营、餐饮为主的乡村综合产业项目,打造成一个“乡村旅游+户外体育+汽车文化”户外越野体验基地和乡村休闲娱乐场所。
建设布局:包括接待中心、运营中心、酒店,管理用房,卡丁车游乐场,露营、民宿及配套用房。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面积0.6667公顷,地块1为接待中心、运营中心、酒店地块,面积为0.2357公顷(3.5355亩);地块2为管理用房地块,面积为0.03公顷(0.45亩);地块3为卡丁车游乐场,面积为0.2001公顷(3.0015亩);地块4为露营、民宿及配套用房地块,面积为0.2009公顷(3.0135亩)。
(四)规划条件设定
规划条件设定:根据国家、省、市等点状供地政策文件中“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建筑物落地面积垂直开发”的原则设定。
地块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地块面积:4个地块合计0.6667公顷。
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地块容积率上限按照1.0、1.5进行控制,详细见法定图则。
建筑密度:不做要求。
绿地率:不做要求。
建筑限高:24米。
建筑后退:不做要求。
建筑间距:开发地块内部及地块与地块之间,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间距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对消防、卫生、日照、环保、工程管线等的要求。
建筑设计:建筑总体风格应体现区域特征、岭南建筑特色,符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建筑色彩应与自然环境特色相协调,通过主色调统一法或主辅色调置换法使建筑群体的色彩获得协调统一。屋面、墙面以灰色白色为宜,木制构建以浅暖色为宜。
停车位:0.7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配套设施:停车场、配电房、生活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不限于地块内部,可在周边设置)。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政编码:527500
(2)电子邮箱:ya8636069@163.com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咨询电话:0766-863113,联系人:陈小姐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4、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1.云安区风野者越野基地项目点状供地项目选址范围图
2.云安区风野者越野基地项目点状供地项目选址论证
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