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个人):云浮市公安局
审批单位:云浮新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祥大道52号
公示时间及期限:2024年9月4日—9月13日(十日)
公示说明:
1、用地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总用地面积为80277.56㎡,可建筑用地面积为67963.10㎡,地块四周为东至云祥大道,南、西、北至相邻建设用地。
2、用地使用性质:教育用地
3、开发强度: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4、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政编码:527500
(2)电子邮箱:ya8636069@163.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8615345
联系人:成先生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6、网址查询:http://www.yunan.gov.cn(信息公开栏-各镇(街)及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划计划)。
7、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8、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1.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3.《云浮新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
2024年9月4日
附件: